名人透视008:被亲情绑架的朱东润


2025年10月19日 10:25     美中时报    孙德喜
字号:较大   适中



       1904年冬天,朱东润的父亲去世了。按照传统文化所定,朱东润的大哥自动地升任家长,就该撑起这个家,在“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殁从长子)思想观念之下,就是母亲也得听从她的大儿子。这就同朝廷一样,老皇帝去世了,皇太子自动当了皇帝,原先的大臣都得跪拜新皇帝。然而,问题在于这个新的家长是否有能力,有品德领导这个家庭,这是传统文化所不问的,而且每个家庭成员都得服从继承父权的长子的安排和命令,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违拗和摆脱。不幸的是朱东润的大哥实在不争气,懒于挣钱撑家,而且还常常耍无赖,令朱东润不时陷入痛苦之中,而他无法挣脱,竟为亲情所绑架。


       父亲去世以后,“大哥的地位突然提高,远远高过三哥和我,也高过母亲”(朱东润:《朱东润自传》,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第22页。本文后面所引该著文字均只标注页码)。地位的“突然”提高与“远远”高过兄弟与母亲,使大哥掌握着绝对的权力,于是他就变得“很专横”(第22页),于是“他的主张是没有人驳回的”(第22页)。“没有人驳回”的主张并不一定合情合理,也不会令人信服,而是慑于大哥在家庭中的绝对权威。

   

       《朱东润自传》虽然叙述到他的大哥,但是并不以大哥为中心,那么对于大哥的叙述也就时断时续,很难说完整。因而,我们只能从这断断续续的叙述中去了解传主的大哥。在父亲去世后,大哥的地位提高与变得“很专横”,这里的叙述还比较概括而笼统。只是从大哥与伯父的矛盾爆发,对大哥的叙述才具体。这是1912年的事。此时距朱东润父亲的去世已有8年。大哥与伯父的矛盾是由车床木工师傅在征得伯父同意后,将车床安排在屏门的后边引起的。这事惹恼了大哥。大哥认为木工师傅的行为没有得到他的同意。大哥的理由是“既然两家共同的走道”(第54页),他就有权过问。事实上,这里的主权“是属于伯父的”(第54页)。但是大哥不顾事实,硬是与伯父顶牛。且不说伯父是长辈,应该尊重,最根本的应该是尊重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与伯父顶牛,实在是大哥的人品有问题。可就是这样的人品却能够掌控着一个家庭,凭的什么,就凭着早几年来到人间,而且还是男性。这样的人品连道理都不讲,怎么会是负责任的人?大哥如果单纯与伯父顶牛也就罢了,他居然放弃了在布店的工作,“下定决心,不去工作了”(第54页),要和伯父顶下去。虽然布庄老板派人来劝说,恳切地希望他不要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放弃工作,但是他根本不听,非常固执而且毫无道理地顶下去。在大哥看来,“工作事小,顶牛事大,……不获胜利,决不中止。”(第54页)由于大哥的顶牛,而且家里一下子失去了收入,于是本来很少有联系的当铺从此来往也变得日益频繁起来。不仅衣服,就连家具都送进了当铺。大哥的行为直接导致朱家“生活实在是异常艰苦”(第55页)。此时,朱东润正在南洋公学读书,看到家里的窘境,不由产生了退学去工作的念头,但是由于他的读书是受唐老师的资助,不能辜负了唐老师的期望,于是以勤工俭学――给上海文明书局兼任校对――的方式继续读书。让这样任性、固执且毫无责任感的大哥统治这个家不仅不能给家人带来幸福,而且还会祸害家庭。后来,朱东润的大哥又因新发现祖父遗嘱的事与伯父增添了新的矛盾,使得伯侄关系更加紧张。此时,朱东润年已二十出头,已经成年,该管一管这事,但是他生性柔弱,感到这事很棘手,内心很矛盾:“管也不好(大哥是一家之主),不管也不好(大哥与伯父的矛盾该解决)”(第77页)。朱东润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只好走为上策,到上海去,“脱离了这场意外的纠纷”(第78页)。


       1919年的腊月二十(公历1920年),朱东润和邹莲舫结婚了。此时,朱东润已经24岁了。24岁,在当今正是结婚年龄,然而在一个世纪前,一般人都在十八九岁结婚,朱东润此时已是大龄青年了。他为什么结婚这么晚呢?固然有他在外求学的缘故,还与他这个由大哥掌控的家庭有关。由于大哥为了与伯父顶牛而放弃了工作,从而使家庭陷入了困境,这就使朱东润在别人给他介绍对象时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早在1913年,吴稚晖受廉惠卿之托撮合朱东润与廉家女孩的婚事,当时朱东润对廉惠卿一家印象都很不错,但是他转而想到:“我是一个穷学生,家里只有五间破屋,还是兄弟共有的,凭什么谈订婚,……”(第71页)如果大哥称职,家庭条件不至于这么差,那么朱东润的订婚大概也不会成问题,然而就是因为家庭的境况而忍痛割爱,“只有谢谢他们的好意”(第71页)还有寰球学生会的朱少屏也给他介绍过女朋友,他则以“没有固定工作”(第87页)为借口表示无从考虑婚姻问题。他所考虑的主要是“家境穷”和“母亲衰老”(第87页)。而他的家境主要是大哥“自动处于没有退休工资的退休状况”(第87页)造成的,而大哥当时不过才40来岁,身体也不错。另一方面,朱东润对于自己的婚姻也没有明确的主张,居然“只希望母亲和大哥作主,选择满意的人物”(第87页)。在母亲也听大哥的意见情况下,朱东润的婚事实际上交给了大哥。而大哥只顾自己,根本没有替弟弟着想与张罗。这样朱东润拖得年龄越来越大了,亲戚都替他着急。二舅妈出面同朱东润的母亲商量和舅家院内的孙霞订婚。这一次,母亲满意了,可是大哥不同意。“这件事母亲看得是有些违反‘夫殁从长子’的信条了,只有商请舅母向对方说明情况,作为罢论。”(第88页)随后,大嫂主张将自己的亲妹妹说给朱东润作对象,母亲没意见,但是大哥仍然不同意,其原因在于“这位姑娘很能干,很有主张,坚强结识,不像是一个轻易屈服的人”(第88页),大哥反对的理由不仅很荒唐,而且反映出他的极端自私。从姑娘的情况来看,条件是一个很难得的,就因为将来不会完全顺从大哥,可能给大哥带来麻烦,这就遭到了大哥的否决。最后由远房兄弟野樵哥说情,大哥才勉强同意弟弟与邹连舫的结婚。大哥之所以这次同意,主要是因为连舫姑娘“不能多话,身体也不太好,因此更显得退让”(第88页),嫁进朱家后,她也“翻不出自己的掌心”(第89页)。另一个原因大概是朱东润年龄大了,再不找对象结婚,恐怕他这个当家做主的大哥要受到别人谴责的。


       朱东润结婚时,虽然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已有几年,接受过高等教育并且留过洋的他思想仍然保守,竟把婚恋大事完全交给大哥作主。当时,他之所以这么做,出于怎样的考虑呢?他如果不听从大哥安排,“便会破坏大家庭的关系。为了自己的婚姻,使得母亲和大哥都不满意”(第102页),而这又是他所“不能想象的”(第102页)。在这里,朱东润没有搞清楚到底是谁“破坏大家庭的关系”。首先要看,是谁不尊重家庭成员的根本权利?是谁不顾家庭成员的切身感受而蛮横霸道?是谁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伤害其他家庭成员的事?其次,要看“大家庭的关系”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上。大家庭确实需要和谐与和睦,确实应该建立在亲情的基础之上,但是具有权威的一方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出表率,才能令人信服,否则,则是在温情脉脉的表象之下,给家庭成员造成痛苦和伤害,奴役其他家庭成员,那么这种大家庭的关系亲情何在?如果单纯要求家庭成员绝对服从权威,委曲求全,一再妥协退让,作出无谓的牺牲,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助纣为虐,造成更严重的悲剧。朱东润与邹莲舫结婚不是说有什么问题,而是说他自己的事情自己不作主,完全交由大哥和母亲安排,听从他们的意见,则成问题,大哥的骄横和霸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朱东润的软弱和顺从造成的。果然如此,朱东润一结婚,他的大哥就要求他们夫妻俩“另立门户”(第102页),而且最重要的还增加一项要求:“大哥一房五口的生活完全由我负担”(第88页)。借用一句政治性术语,这完全是强加于人的“不平等条约”。既然各自独立门户,而且大哥当时完全有劳动能力,应该通过工作挣钱养家糊口,凭什么将他的一家负担压在朱东润的肩上。而朱东润居然对此没有异议,“都同意了”(第102页)。这种所谓的“忍辱负重”在某些人看来是“顾全大局”,其实,人们看到的这是家庭表面的所谓“和谐”,实际上没有看到真正的大局应当是,每个家庭成员各负其责,相互体谅和照顾,让每个人感到温暖和愉快,而不是一味地迁就闹事者。如果一味地迁就,就是助长了人性恶。朱东润大哥的专横与颟顸就是一再迁就而形成的。尽管朱东润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但是大哥根本没有将他这个弟弟放在眼里,当朱东润要他考虑回到布庄工作以增加家庭的收入,大哥直接“拒绝了”(第102页),连考虑一下都没有。面对这样的状况,朱东润“无法进言”(第102页),而母亲此时也无法主持公道,也很糊涂,只是“以大哥的主张为主张的”(第102页),搞得朱东润非常孤立,无可奈何。


       大哥为了将自己的家庭责任推到弟弟朱东润身上,竟然做出为人不齿的举动。在弟弟的新婚蜜月中,他竟然“在后窗外监听,直到鸡鸣,他才回去睡觉”(第123页)。从大哥的情形来看,他只是“监听”,不会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听壁根”那么下流,显然是担心弟弟与新婚妻子联手抵制他,走出他的掌控。直到朱东润后来完全接受了他那“不平等条约”,他才完全放心。


       朱东润结婚后的次年,他和哥哥的关系“已经转变为定期付款的关系”(第108页),无条件的迁就也没有换来大哥的感情,反而扼杀了兄弟亲情。这使朱东润陷入了痛苦之中:一方面,由于朱东润一人承担着大家庭的开支,“在支出方面感到负担甚重”(第108页);另一方面大哥不仅从不体谅弟弟沉重的负担,而且还“感到不易满足”(第107页)。这就是说大哥已经堕落为依靠喝弟弟的血汗生存而且不知足的吸血寄生虫。借用一句数十年前的政治话语:他们虽为兄弟,却形成了“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然而,这又不是发生在两个阶级之间,而是具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之间。而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完全是命运安排的,任何人都做不了主,无法选择。人们在歌颂亲情之时,往往忽略了亲情对人的绑架而形成的相互之间无法摆脱的侵犯和伤害。家庭内部的许多矛盾其实都是亲情绑架的结果。


       就朱东润的情况而言,造成他痛苦的根源既在他自己的软弱和正统的思想观念对他的束缚,也在他母亲的思想观念未能转变。母亲虽然也爱朱东润,“在大哥对我的压迫中”,“总是在可能的范围内”给予朱东润以“回护”(第246-247页),但是朱东润和母亲的见面都会“有人监视”(第247页),搞得他们母子见面“相对无言”(第247页),更主要的是,“她仍然是‘夫死从长子’”(第109页),对于大儿子任性、懒惰、自私、蛮横,将整个大家庭的负担都压在朱东润的身上,她居然没有批评和劝说,死守陈旧的思想观念,眼睁睁看着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和紧张的关系。虽然朱东润没能批评母亲,但是作为母亲取这样的态度实在有失公允、公道,没有承担起母亲应该承担的职责。当然,母亲也很可怜。


       对于家庭内部问题的症结,朱东润是很清楚的,他“不是没有看到,但是在我涉及到问题的边缘时,我不敢想象。”(第109页)然而,他又担心大哥指责他“遗弃母亲”(第109页)。不过,如果将家搁在老家泰兴,他这一家就“成为无法解脱的人质”(第109页)。这多么令人纠结的事情。其实,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关键是做通母亲的思想工作,把母亲安顿妥当,那么大哥的指责也就毫无道理了。或许朱东润没有考虑到这个方案,于是陷入了两难选择的境地,其内心的痛苦看想而知。痛苦之中,朱东润拿大哥毫无办法,只能一再退让,想方设法满足大哥的要求,“按月除了负担大哥一房的生活费用以外,再把母亲的赡养费送过去。”(第110页)通过委曲求全,朱东润获得了一时的安稳和平静。


       安稳和平静毕竟是暂时的。不久,大哥又找出新的理由折腾朱东润了。仅仅两三个月时间,大哥就从泰兴赶到朱东润工作所在地南通,找到朱东润谈论“应当怎样孝顺母亲”的事。且不说大哥自己到底如何孝顺母亲的,是否尽到了孝子的责任,本来母亲和他一房的生活费都是朱东润承担的,他到底有什么资格谈论孝敬母亲的事!实际上,大哥谈论母亲的事不过是一个幌子,他的真实目的是要弟弟与邹莲舫离婚,其理由是弟弟“既然出外工作,便应由弟妇担负起来。如今既然不能担负这份工作,也就没有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这样怎能把这个关系继续下去?做兄弟的便有责任解决这个问题……”(第111页)大哥的这个“理由”其实是很容易驳斥的。大哥和大嫂都没有出去工作,在家坐享其成,为什么不能将母亲照料好?既然让弟弟承担了自己的生活费用,为什么不能解决弟弟的后顾之忧,以便让弟弟安心工作挣钱呢?然而懦弱的朱东润却没有驳斥大哥的无理、无情和无耻的要求,而是软弱无力地说:“要是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三个孩子(指朱东润和邹莲舫所生的三个孩子――引者)的抚养怎么办呢?”(第111-112页)大哥不用思索,图穷匕首见地说:“孩子由我们共同带啊。”(第112页)这下,朱东润终于看清了大哥的真实目的:“不但我自己对于他这一房负担供养的责任,日后我的子女还得继续负担下去;不但我和莲舫的幸福被破坏了,日后我们的子女也有尽不完的义务,还不了的债。”(第112页)不过,朱东润没有驳斥哥哥,大概考虑的是所谓的大家庭关系的大局,不能扯破脸皮,只是保持沉默。大哥大概意识到弟弟以沉默作出反抗,没有逼得太紧,免得因此而失去已有的利益,没有达到目的便回去了。大哥似乎还就这个计划向母亲提出过,母亲虽然没有赞同,却也没有劝阻,只是默认。而这默认其实也是对小儿子的伤害。由于母亲后来对儿子只是“隐隐约约”(第112页)地提到,朱东润也就没有明确去谈,大概是想避免矛盾公开化。而母亲在这里显而易见没有发挥自己的作用。


       到这时,朱东润开始就此展开反思,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我是软弱的,但是在我已经退到无可再退的边缘,只有作出无言的抵抗。”(第112页),朱东润深知自己是“受过大哥一些帮助的”(第112页),但是转而想到:“一经放弃继承权,已无责任可言;以后同意负担大哥一房的生活,更是做了最大的努力”(第112页),于是觉得“已经无法退让了”(第112页)。朱东润在这里虽有一定的反思,看到自己的软肋,却也在为自己辩护,其中所透露出的无可奈何还是明显的。


       这次大哥虽然碰了壁,但是并没罢休,当大哥得知弟弟临时在沪光中学找到工作后,立即又来向朱东润要钱,“他随即提出条件,要我给他六百元。”(第224页)大哥为什么要向朱东润要六百元钱,传记里没有讲,据估计很可能是赡养母亲的事。如果是这样,那么这就是大哥将母亲作为借口来敲诈弟弟,利用亲情再次绑架弟弟。朱东润也没有交代自己是否接受了大哥所提出的“条件”。不过,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朱东润面临着大哥“随时随地可以提出的要求”(第225页)。显然,大哥已经将弟弟视为随时可以提款的取款机,随时可以敲诈的对象。这样,朱东润长期陷入了大哥逼迫的阴影之中,即使他所在的沪光分校的工资是“负号”(第226页),还是不时传来大哥的“庞大的要求”(第226页)。


       1939年,朱东润的母亲去世了。大哥向远在四川乐山的弟弟提出了“立即回泰,料理丧事”(第247页)的要求。四川乐山与泰兴路途遥远,千里迢迢,而且还是处于战争情况下,四川是国统区,泰兴是日寇占领的沦陷区,交通很不方便,大哥居然提出“立即回泰”的要求,当然这不是说要弟弟进孝心,而是想借此再向弟弟敲诈一笔钱。朱东润没有回泰奔丧,大哥则向仍然滞留在泰兴的弟媳邹莲舫提出了“要在三年时间之内,每月贴出上供费二十元,给母亲上供”(第248页)的要求。然而,泰兴的风俗“并没有必须在大哥家上供的规定”(第248页)。显然,这是大哥利用死去的母亲做幌子继续利用亲情绑架弟弟。随后,大哥“看到在泰兴没有油水可榨”(第248页),便利用川泰尚可辗转的通邮,向弟弟提出了一篇账目,要弟弟“立即答复”(第248页)。大哥精心设计的所谓账目列出了长长的一系列项目,表示弟弟欠他这样那样的钱,总共有“三千余元”(第248页),其实这完全是子虚乌有,朱东润“从来没有欠下”(第248页)这些帐。所以,朱东润没有理睬。


       直到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朱东润与大哥的关系才转为正常。到底如何转变的?朱东润在自传中没有叙述,我们无从知晓。我估计,此时朱东润已经年过半百,大哥上了年纪,眼看榨不出什么油水,再说他的孩子也都成人了,可以挣钱养家糊口,也就不用靠欺诈捞钱。不过,几十年的压迫令朱东润忍受了多少痛苦!而这几十年的痛苦与压抑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实在是关系正常化所不能补偿的。像这样的亲情绑架大约也只有发生在中国,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所强调的温情脉脉背后却藏有多少残忍和无情,而这又有多少人能够认识到呢?!(2019年5月24日于扬州存思屋)


       作者简介:孙德喜,江苏淮安人,武汉大学毕业,文学博士,扬州大学文学院退休教师,长期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教学与研究,业余写诗作文,出版过文化随笔《历史的误会》与《准则》、传记《寒山碧评传》等。


       相关链接:


       名人透视007:徐志摩与陆小曼


       名人透视006:悲哀余秋雨


       名人透视005:挨骂的郑振铎


       名人透视004:“历史的误会”的瞿秋白


       名人透视003:“宪政迷”梁启超


       名人透视002:饱受委屈的端木蕻良


       名人透视001:爱情教母琼瑶



 
 
 
 
 
 
 
 
 
 
 
 
 
 
 
 
 
分享按钮
 
评论 请在下方区域中输入……
内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