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透视007:徐志摩与陆小曼


2025年10月17日 06:28     美中时报    孙德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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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思慧将她编著的陆小曼传记命名为《一生半累:陆小曼》(湖南师范大学出版2011年9月版。本文后面引自该著的文字均只标注页码),表现出对传主的深切同情。然而,这部传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话:“翁瑞午过世不久,陆小曼的母亲也过世了,她自己的年纪也渐渐大了,上无父母在堂,中无伴侣可依,下无儿女绕膝,一个人孤零零的什么都没有了,……”(第12页)因而觉得陆小曼的人生十分悲凉,令人唏嘘,也令人痛惜。或许有人以为这又是“红颜薄命”,但是,我以为,这不是命的问题,她的人生悲剧的根源很大程度上在她自己。


       陆小曼不仅出身豪门,而且还“才貌双全”(第2页),既容貌娇美,又多才多艺,“十六七岁就已经精通英、法两国文字,能弹一手好钢琴,能诗善画”(第2页),看来受到上帝的宠爱,这使她在人生起跑线上就远远超过许多人。有了这样优越的条件,她应该不负上帝的垂青,好好发挥自己的特长,勤奋努力,就一定能够在文学和艺术或者其它方面有所作为,也就不会落到后来那样悲凉的地步。然而,陆小曼没有把握住自己,倒有些飘飘然,忘乎所以。当然,对于一个基本没有涉世的女孩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够保持头脑的冷静与人生的理性,确实要求过高,不过作为具有一定人生阅历的父母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上帝宠爱的孩子必须进行挫折教育。或许就是挫折教育的缺失,使得陆小曼养成了傲慢、娇气、懒散等毛病。她自小接受良好的教育,父母亲对她也期待甚高,但是她既没有成为传统式的大家闺秀:“贤良淑德,待人温厚有礼,多才多艺却又毫不张扬。”(第15页),也没有成为新文化所培育出的新人。19岁的时候,在父母在包办下,陆小曼“下嫁给了王赓”(第5页)。我不知道这是陆小曼的感觉,还是传记作者刘思慧的看法,如果这是陆小曼的感觉,那就很成问题,首先,她不应该以家庭条件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感,表现出高傲的姿态;其次,既然嫁给了王赓(即使是父母包办,但是她也没有反对,更没有反抗,况且她已是19岁的人了,到了成人年龄,应该有自己的主张),就应该平等对待,对丈夫应该予以尊重,而不是自以为吃亏的“下嫁”。况且,王赓的条件也很不错,虽然家庭不很富裕,但是他毕竟是美国西点军校毕业的高材生,年纪轻轻就已经是校级军官。说“下嫁”是陆小曼的感觉,大概不会冤枉她的,由于出身豪门,就有强烈的优越感,在嫁给徐志摩以后来到其老家硖石,尽管徐家并不比她家弱,她还是向徐家提出过分的要求:“要求坐上6人抬的轿子”(第11页),在人家面前摆起谱来。强烈的优越感使陆小曼不会真心诚意地去爱王赓,更不用说对丈夫表现出应有的尊重。既然如此,她也就不会得到王赓的爱。夫妻之间关系冷淡当然不可避免。于是,他们夫妻由冷淡到分居,感情也就越来越淡薄。这固然有王赓的责任,但主要责任还是在陆小曼自己。面对夫妻感情淡漠,陆小曼没有发挥其才女的智慧,认真地反思,好好地反省,而是沉沦下去,居然“天天混迹在交际场上,打发时日”(第6页)。走到这一步,她仍然没有醒悟,等待她的自然是婚姻的破裂。


       得到上帝的宠爱是令人羡慕的,但是上帝又是公正的,他不会将所有的优越都赐予某一个人,就在其集众多优越于一身时,也会降下某些不幸。陆小曼的出身令人羡慕,才貌令人嫉妒,然而她“从小体弱多病”(第8页),“苍白、病弱、昏厥经常伴随着她”(第8页)。最要命的是,病痛的折磨使陆小曼的心理发生了畸变:“她才那么在乎现实的享乐,今朝有酒今朝醉,不去考虑自己的将来。”(第9页)一个人将享乐当作自己的人生主要内容,是非常可怕的,他∕她就不可能有人生的追求,也就失去了奋斗的目标,那么,这样的人也就不懂得奋斗,更不会作出什么成就,而且还会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自私。其结局必然会走向悲剧。


       结婚之前,陆小曼确实很爱徐志摩,徐志摩同样也很爱她,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刘思慧的传记对他们的恋爱作了比较细致的描述。然而,结婚以后,陆小曼对徐志摩的爱则渐渐淡化,如果她依然深爱徐志摩,那么她就应该与心爱的人一起共同奋斗,做出一番事业,可是她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物质享受上毫无节制,只是将徐志摩当作替她挣钱的机器。早已将他们婚礼上梁启超给予的警告忘在脑后。梁启超当着众人的面告诫陆小曼:“你既已和志摩做伴侣,如何地积极地鼓舞他,做他应做的事业,我们对于你,有重大的期待和责备。”(第3页)等到与徐志摩搬到上海居住以后,她便以一种变态的心理疯狂消费:“她就像一尾鱼游进了大海,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交际圈子。她钟情于看戏、演戏、捧角、跳舞、逛街、吃大餐”(第8页),而且“对钱毫无概念,用起钱来简直随心所欲”(第8页),成为购物狂,根本没有支持徐志摩的事业。陆小曼的举动令徐志摩的父母非常不满。于是,徐志摩的父母“对他们实施经济封锁”(第8页)。说“经济封锁”,完全不确,父母并没有断绝徐志摩的经济来源,不仅没有这个能力,而且没有必要将儿子往死路上逼,只是切断经济输血,促使他们意识到金钱来之不易,并且通过自己努力达到经济自立。问题是失去家庭父母支持的徐志摩很快陷入了困苦之中,需要辛苦挣钱。而作为妻子的陆小曼并没有与丈夫共同支撑起这个家,倒是让徐志摩一人苦撑。陆小曼理应与徐志摩一道努力,共克时艰,然而她依然我行我素,躺着花钱,“家里的一切开销都得靠徐志摩去辛苦挣来,最累的时候,徐志摩要同时在3所大学兼课,为支持家庭的庞大开销而疲于奔命。”(第8页)这就使徐志摩陷入了身体极度疲惫和心理极大的苦恼和无助之中。此时的徐志摩多么需要陆小曼给予支持,如果陆小曼压缩奢靡开支,他们又没有子女负担,以徐志摩的收入维持两个人的正常生活是不成问题的,如果陆小曼再适当做点工作,挣点钱贴补家用,那更能让徐志摩感觉到精神上的轻松,但是她没有这么做。


       徐志摩遇难以后,陆小曼立即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她“带着一身病痛,众叛亲离,没有子女,得不到徐家的原谅和承认,没有经济来源……”(第11页)此时的陆小曼十分可怜,形成这样局面,固然有社会冷漠的因素,更主要的还是她既没有好好地与徐志摩的父母沟通,也没有自立起来。徐志摩遇难时,陆小曼只有28岁,还很年青,既可以写作赚稿费生活,也可以给人翻译外文资料赚取生活费,还可以请各路朋友(包括徐志摩的朋友)帮忙介绍工作。但是,她都没有这样做,而是将自己的生存完全寄托在别人身上,怎么能得到人们的同情和理解。按理说,徐志摩与陆小曼不仅是成人,而且还建立了小家庭,不说对父母家庭作出多大的贡献,但也不能一味地啃老。徐志摩的父母对陆小曼最初的不满,主要是徐志摩抛弃了张幼仪去同陆小曼结婚,而陆小曼也是离过婚的人,再加上陆小曼身体不好,还不会料理家务,管理家业。但是,徐志摩的父母在他们结婚以后基本上原谅了他们,拿出一大笔钱在老家给他们盖了一栋小洋楼,并且将他们接回老家住了一段时间。但是,陆小曼太不争气,不仅“除了吃喝玩乐之外,居然什么都不会做”(第12页),“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起床的”(第12页),而且“对钱向来就没有什么概念,大手大脚地花出去,却从来就不关心钱的来处”(第12页)。她自以为出身豪门,就要讲究,“什么东西都要用最好的,墨是用北平的,手帕是用外国来的,皮鞋也是外国货,一双鞋要花费普通鞋十几倍甚至是几十倍的价钱。”(第12页)如果是自己挣钱这样花销倒也罢了,就是花丈夫徐志摩挣来的钱,老人也不会说什么。然而她花的是徐志摩父母的钱。这当然引起了老人新的不满,他们确实心疼花出去的钱,更担心如此下去,会拖垮徐家,将来很可能让徐家所有人都跟着受到牵累,哪个家庭经得住这种毫无节制的花销呢!所以,在徐志摩父母的眼里,陆小曼根本就不是过日子的人,自己不仅不会赚钱,还成为纨绔子弟和败家子。他们没有要求徐志摩与陆小曼离婚就已经不错了,怎么还指望他们去迁就这两个浪漫过了头的年青人呢!徐志摩父母切断对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经济支持,很可能是想让他们小两口意识到家庭虽然富庶,但是金钱来得不易,年青人必须自立。然而,陆小曼并没有醒悟过来,依然在花钱上没有收敛和节制,而且不顾徐志摩的劳累和厌倦,这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不作不死”,陆小曼后来的人生窘境可以说就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真是自作自受!


       离开了父母的支持,徐志摩和陆小曼立即陷入了困境,他们俩在离开硖石去上海时“竟然窘迫到没有足够路费的田地,无奈之下徐志摩只好向舅父借了点钱,才得以逃到上海。”(第115页)两个人混到这地步,实在令人痛惜。本来,一个是留学欧美归来的才子,一个是才貌俱全的女子,都还有一大帮朋友,居然混到连从硖石到上海的这点路费都没有,实在可悲。失去了寄生对象,连生存都成了问题。


       对于徐志摩和陆小曼陷入窘境,传记作者刘思慧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徐志摩的父母。她认为徐志摩的父母对陆小曼持有偏见和成见,认为是徐志摩的父母将陆小曼与徐志摩的前妻张幼仪作对比,进而放大了陆小曼的弱点。再就是徐志摩的父母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始终以传统的女性标准衡量和要求陆小曼。与此同时,刘思慧还替陆小曼辩护,认为陆小曼具有“长得非常漂亮,而且落落大方,举止优雅”(第108页),“在‘诗’、‘文’、‘画’、‘艺’四方面都有很高造诣”(第109页)。陆小曼的这些所谓的优点,有些很难有客观标准,有些则被明显的夸大,而且至少在徐家没有充分表现出来。与此同时,陆小曼的高傲、懒散、病体与挥霍等致命弱点都被有意无意淡化了。刘思慧将陆小曼视为新式女性,一直在追求个性解放与自由,可是她恰恰缺乏自由的基本条件──自立,如果没有自立,自由何从谈起?再就是作为现代女性还应该平等待人,表现出对他人应有的尊重,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他人的感受与存在,甚至目中无人,都有违于现代思想意识。


       陆小曼与徐志摩来到了上海,最初经济相当拮据,后来在陆小曼父母的支持下,他们住进了福熙路的一所洋楼,生活总算安定了下来。这时,陆小曼与徐志摩应该好好地反思前一阶段的生活,但是他们都没有。陆小曼似乎回到了从前的状态,或者说旧病复发。“她不再顾忌这个顾忌那个,想吃就吃,想玩就玩,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想穿什么衣服就买什么衣服,想和徐志摩打闹就打闹。”(第120页)这哪里是在过日子,纯粹是没有长大的小孩的作派。此时,在陆小曼的头脑里,既没有事业,也没有将来,完全过着寄生的生活,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此时的徐志摩虽然开始在大学里任教,有了自己的工作,但是对于陆小曼的行为没有半点约束,毫无原则地迁就。这也为后来的人生埋下了隐患。


       对于陆小曼与徐志摩之间的爱情,我们不能否定,但他们俩的爱情完全是儿童式的,浪漫的,虚幻的,根本没有成熟,一直是在幻想当中,一旦回到了现实,尤其是遇到实际问题时,很难经得起考验。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儿童式的过家家。而且在这打闹当中,他们俩不仅毫无顾忌地秀爱(其实未必懂得爱),而且不平等,陆小曼“可以把他(指徐志摩──引者)指挥得团团转,他也乐意为他做任何事情……”(第120页),陆小曼“要什么就给她买什么,无论怎样难办到的事情,他(指徐志摩──引者)努力去办。”(第121页)这时的徐志摩几乎成了陆小曼的玩偶或者奴仆,哪里是什么丈夫或者爱人。徐志摩给陆小曼做许多事,从为她买各种各样吃的到购置许多时髦的衣饰,还常常陪她外出应酬,但是就没见到陆小曼为徐志摩做什么或者付出什么。刘思慧在传记中写到了陆小曼帮徐志摩修改诗作和一同创作《卞昆岗》的事,突出了陆小曼的作用,其实可疑。一方面,痴情的徐志摩为了哄得陆小曼开心而在有关创作的谈论中说几句陆小曼的好话,完全可能;另一方面,陆小曼如果真有才学,应该独立创作和出版作品才更具说服力。我们更应该看到,既得不到徐老夫妇的输血,又失去了陆家的供养,陆小曼和徐志摩立即陷入了困境,但是“陆小曼已不再是恋爱中的陆小曼,她热心于赶场子赴聚会,沉迷于大上海的交际圈里,而且生活的压力太大了──陆小曼在上海的生活花费是巨大的,徐志摩苦苦支撑,但还是落到常常欠债的地步。”(第125页)当徐志摩“苦苦支撑”的时候,陆小曼难道就没看到?作为妻子和爱人为什么就不站出来分担呢?她一直患有严重的“交际”上瘾症,怎么会有现实的爱情与纯粹的爱情?就在徐志摩“苦苦支撑”的时候,陆小曼不仅没有分担家庭责任,而且继续挥霍无度:“常常在豪华场所一掷千金,包订剧院、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的豪华座席,频频光顾181赌场,去‘大西洋’、‘一品香’这些大馆子吃大餐,等等。除此之外,他们养的汽车,雇的十来个佣人(包括厨子、汽车司机),也都需要发工资和提供他们的生活开支。”(第126页)这就迫使徐志摩不得不卖命甚至玩命地打工赚钱。“为了多求一些收入,他(指徐志摩──引者)不得不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上海法学院、南京中央大学等学校四处兼课,拼命挣钱,课余还得赶写诗文,赚取稿费。除此之外,他还转手古董字画,做房地产掮客,不辞辛苦地去尽可能多地赚钱。”(128页)即便如此,陆小曼也没有心疼爱人,减轻爱人的负担。“如此辛苦所得的收入仍不够补贴陆小曼的巨大花费,每到月末就要开始借债。入不敷出、狼狈不堪的他(指徐志摩──引者)四处向朋友借钱,并常常为此痛苦不堪。无奈之时,徐志摩也时常婉转地劝说陆小曼不要乱花钱,但是效果不大。”(第128页)从这里,人们不难看出,徐志摩哪里是陆小曼的爱人,他们之间哪有爱情可言!纯粹是奴隶和奴隶主的关系。这个时候,徐志摩尝到了苦果,但不知道是否意识到问题所在。不过,徐志摩从此陷入了痛苦之中应是不争的事实。一对恋人或者夫妻如果使一方陷入痛苦的深渊,那么其爱情是否存在,答案也是十分明显的。


       不仅如此,陆小曼没有丝毫收敛,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并不在意徐志摩的感受。就在徐志摩感受到经济上压力山大之时,陆小曼一方面到大戏院捧角,一方面与“多年来混迹情场”(第136页)的翁瑞午混到了一起。她不仅在翁瑞午的唆使下抽上了鸦片烟,而且还要翁瑞午给她作异性按摩,甚至还将翁瑞午带到家中,让翁瑞午和徐志摩一样作了她干女儿的干爹。对于陆小曼的行径,徐志摩最初十分天真和幼稚,一切都往好处想,然而徐志摩的忍让、“理解”和宽容竟使他们二人得寸进尺,肆无忌惮,翁瑞午居然直接在徐志摩家住了下来,不走了。对于陆小曼的堕落,徐志摩更是痛上加痛。他写信给陆小曼再次规劝:“一无事做是危险的,饱食暖衣无所用心,绝不是好事。你这几个月身体如能见好,至少得赶紧认真学画和读些正书,要来就得认真,不能自哄自,我切实地希望能能听摩的话。”(第138页)徐志摩的劝诫是很中肯的,也很有道理,就是比较软弱,或许他还幻想以爱唤醒陆小曼。然而,陆小曼执迷不悟。“她一直认为只要自己内心里爱的是徐志摩就可以了。”(第140页)我们无法知道陆小曼此时是否真的爱着徐志摩,只知道爱是要有具体行为的,空说无凭的爱是否存在都难说。当她无视徐志摩痛苦,不听徐志摩规劝的时候,她对徐志摩的爱还能让人相信吗?


       事情的发展越来越糟。陆小曼与翁瑞午的暧昧关系早已成为人们的谈资,有些小报甚至将其化名发表他们之间的绯闻。徐志摩虽然具有西方绅士的风度,但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很容易被人当作傻子。他的男人尊严遭到了严重的亵渎。恼怒之下,徐志摩就《福尔摩斯小报》的化名报道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终因“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第143页)。然而,作为著名诗人和社会名流的徐志摩精神受到了至深的伤害。“他既气愤社会上无聊人士把别人的痛苦当成了笑料,又反感上海的乌烟瘴气;既不满陆小曼颓废堕落的生活方式,又气自己一事无成,一年多来他差不多就跟废了一样,连诗意的影子都没有。”(第143页)与此同的时,徐志摩的父母对陆小曼的行为也表现出“巨大的愤怒”(第144页)。正常情况下,父母是不会干预儿女私事的,但是当陆小曼肆无忌惮的行为触犯到徐家的声誉和尊严时,老人实在是忍无可忍,他们感到了极大的羞辱。陆小曼的任性妄为与徐志摩的软弱退让不会使事情有所好转,只能在灾难中越陷越深。徐志摩除了忙于兼课、写稿赚钱,还要做起了他先前根本不的贩卖古董和中介。贫穷和债务无情地摧残着他的浪漫和诗情,更令他“斯文扫地”(第212页),“穷困潦倒”(第213页)。“到徐志摩临死前的一两年里,他的生活再无诗意可言了,陷入了‘穷、窘、枯、干’的境地。”(第205页)到了这个地步,可怜的诗人在极端的苦闷中连死的心大概都有了。他在《爱的灵感》等诗文中流露出“鸟形机器”(第216页)炸响的想象和“飞去太空∕散成沙,散成光,散成风”的预感。果然,徐志摩于1931年10月19日乘坐飞机失事遇难。


       徐志摩遇难以后,陆小曼似乎才有所悔悟。《一生半累:陆小曼》大肆渲染了陆小曼的悲痛和悔恨。陆小曼的悔恨既有各方面对她的谴责的缘故,又有徐志摩的突然去世令她不知所措,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的原因,或许还有他人的警告与规劝的因素。她确实悔恨交加,这可以从她数千字的长文《哭摩》中看出来。不过,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就在他们最后一别的时候,陆小曼还与徐志摩就她的抽大烟之事吵了起来。争吵之中,陆小曼居然将她手中的烟枪“往徐志摩脸上扔过去,徐志摩躲闪之下眼镜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这令徐志摩“的心彻底地凉透了”(第214页)气愤和绝望中的徐志摩离开了陆小曼,竟成永诀。这事就连陆小曼母亲都看不下去了,于是责备陆小曼。然而,陆小曼依然十分任性,竟然给徐志摩写了一封“绝情的信”(第214页)。或许这就是上天对她的惩罚!就是要将她的人生推向某个极点,再将她重重地摔下来。不如此下猛药不足以令其警醒。不过,陆小曼的醒悟还是有限的。她虽然后来没有改嫁,而且还致力于整理和搜集《徐志摩全集》的资料,保存徐志摩的遗物,改正了一些缺点,但是她还是和翁瑞午同居了。《一生半累:陆小曼》花了大量的篇幅写到了陆小曼与翁瑞午的相濡以沫的深厚情感,但是周围的人看得很清楚。如果说徐志摩在文学史的地位和影响尚可利用,那么翁瑞午已经是重要的精神依赖,她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还有什么选择呢?徐志摩去世时,陆小曼只有28岁,还很年青,如果是个新女性,完全可以改嫁。但是她没有,似乎很忠贞。其实,她的声誉不佳,如果改嫁可能身价大跌,再说改嫁后,新任丈夫是否还能像徐志摩那样无原则地一味迁就她都很难说。聪明的陆小曼心里很清楚,她只能与翁瑞午苟且同居,两人确实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据说感情深厚。颇有意思的是,陆小曼在翁瑞午死后居然帮助抚养“他和一个女学生生的私生女”(第244页)翁瑞午去世是在1961年,而陆小曼与翁瑞午同居是从1938年开始的。如果说翁瑞午的私生女生于1938年之前,那么到陆小曼抚养她时,她也至少有23周岁了,已经成人了,在自食其力的新社会该工作了,怎么还需要人抚养?如果私生女生于1938年之后,那就是说翁瑞午在与陆小曼同居时还与女学生发生性关系,那么他对陆小曼的情感就要大打折扣。至于陆小曼与翁瑞午的情感与陆小曼和徐志摩的爱情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只有陆小曼自己心里有数,她是否忠诚于徐志摩的爱情,也只有她心里清楚。


       陆小曼终究于1965年去世了,她到底是追随徐志摩而去,还是与翁瑞午会合,无人知晓,也没有必要细究,问题是她到了另一个世界,是否能让自己的灵魂有所依托?是否能够走出悲凉孤独的境地?这就要看她到底觉悟了多少,而且改正了多少。不过,他终究作为一面历史的镜子,树立在每个人的面前。(2018年7月12日于扬州存思屋)


       作者简介:孙德喜,江苏淮安人,武汉大学毕业,文学博士,扬州大学文学院退休教师,长期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教学与研究,业余写诗作文,出版过文化随笔《历史的误会》与《准则》、传记《寒山碧评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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