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传统国际贸易结算长期面临流程繁琐、成本偏高、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痛点。以《阿克拉公约》*为法律基石、数字技术为核心引擎的新型贸易结算体系,正推动全球贸易从纸质单证、银行信用向数字资产、算法信用加速转型。
本文立足规则创新与技术融合双重视角,系统剖析体系重构逻辑、中外实践路径与全球治理挑战,兼具理论深度与现实参考价值。
本文是李朝胜先生近几年长期思考、深思熟虑的成果,双绿智库平台微信公众号特此刊发,以飨读者,并期望为贸易金融数字化转型、全球治理体系完善提供思路,欢迎各界同仁交流探讨、批评指正。
注*:《阿克拉公约》的开放签字仪式预计将于2026年下半年在加纳阿克拉举行,公约需要10个国家批准方可生效。
传统国际贸易结算体系因依赖中心化金融基础设施,存在效率低下、成本高昂、普惠性不足等结构性缺陷。本文系统梳理了以《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阿克拉公约》)为法律基石、以区块链、央行数字货币(CBDC)、人工智能为技术引擎的新型贸易结算体系,从理论层面剖析其资产数字化、信用算法化、结算自动化的三维逻辑重构;通过对比中、欧、东盟等多元实践模式,揭示其提升贸易效率、赋能中小微企业的具体路径;同时探讨了技术局限性、法律协同难题与全球治理挑战等核心问题。研究表明,新型贸易结算体系是规则创新与技术融合的系统性产物,中国在其中扮演着规则重要参与者与创新引领者的角色,但需通过国际协调与差异化策略应对多重挑战,最终推动构建更加高效、包容、公平的全球贸易未来。
关键词:阿克拉公约;贸易结算;区块链;央行数字货币;供应链金融;中小微企业;全球经济治理
引言:从“单证革命”到“结算革命”的范式转换
传统国际贸易结算体系以海运提单为核心单证、以银行与SWIFT网络为金融基础设施,历经百年发展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但也暴露出流程复杂、成本高昂、信息不透明等弊端。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统计,全球贸易结算平均成本占贸易额的2%-5%,跨境结算平均耗时长达3-5天,中小微企业因缺乏信用记录,融资成本较大型企业高出2-3个百分点(WTO, 2025)。近年来,两大并行趋势正在推动贸易结算体系的根本性变革:一是《阿克拉公约》首次为陆路、空运及多式联运创设全球统一的可转让物权凭证,解决了非海运货物在途资产的“金融化”难题;二是区块链、CBDC、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贸易单证数字化、结算实时化与风控智能化提供了技术可能。二者深度融合,催生了以“可转让货物单证(NCD)”为价值载体、以智能合约为执行引擎、以分布式账本为信任基础的新型贸易结算体系。本文从规则基石、技术引擎、生态重构与全球影响四个维度,对这一体系进行系统性学术梳理。
一、规则基石:《阿克拉公约》的法律创新与落地路径
1.1 《阿克拉公约》的核心突破
《阿克拉公约》的核心创新在于突破了传统海运提单的物权凭证垄断,为陆路、空运及多式联运下的货物创设了全球统一的可转让货物单证(NCD),从法律上确立了其物权凭证地位。公约明确了NCD的权利属性、流转规则与法律效力,解决了非海运货物在途资产难以融资的历史难题——传统贸易金融体系中,非海运货物因缺乏标准化物权凭证,在途资产融资率不足10%,而《阿克拉公约》生效后,这一比例有望提升至40%以上(UNCITRAL, 2025)。公约为数字技术的应用提供了法律框架,使贸易资产数字化具备了合法性基础。
1.2 中国国内法对接路径
为落地《阿克拉公约》,中国需从三方面完善国内法律体系:
修订《海商法》:将NCD纳入物权凭证范畴,明确其与海运提单的同等法律效力,解决非海运货物的物权确权问题;
出台《电子贸易单证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可转让货物单证(eNCD)的生成、流转、存证与验证规则,建立电子单证的标准化体系;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法院+仲裁+调解”的争议处理体系,适应新型结算体系的快速争议处理需求,降低企业纠纷解决成本。
1.3 跨境法律协同机制
新型结算体系的全球推广需解决国际规则冲突与协调难题,本文提出“规则层级化协调”方案:
核心规则统一:推动《阿克拉公约》与《电子商业示范法》在电子单证效力上的规则统一,建立全球通用的电子单证法律标准;
区域规则协调:在RCEP、CPTPP等区域贸易协定中嵌入数字结算规则,实现区域内规则互认与司法协助;
双边规则互认:通过司法协助条约实现电子单证的跨境承认与执行,降低跨境交易的法律风险。
二、技术引擎: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与局限性
2.1 三维技术融合框架
新型贸易结算体系的技术引擎由区块链、央行数字货币(CBDC)与人工智能三大技术融合构成,形成“资产确权—信用评估—实时结算”的完整闭环:
区块链层:采用联盟链架构实现NCD的链上确权、流转与存证,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唯一性与可追溯性;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物权转移与资金支付的原子级同步,消除人工操作风险;
数字货币层:通过CBDC或合规稳定币实现点对点实时结算,消除中介成本与结算延迟;利用数字货币的可编程性,实现“货到付款”“见单即付”等复杂贸易条款的自动化执行;
人工智能层:采用联邦学习框架整合海关、物流、税务等多源数据,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信用评估;利用大模型自动生成贸易单证、匹配贸易规则,提升结算效率与风控精度。
2.2 分场景技术落地逻辑
针对不同贸易场景,技术选型需适配场景特性:
大宗商品贸易:采用联盟链架构,适配《阿克拉公约》的物权凭证流转需求,解决多式联运下的资产确权难题;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大宗商品贸易的复杂结算条款,降低交易风险;
跨境电商贸易:采用轻量级区块链与智能合约结合,实现“签收即付”的小额高频结算;利用人工智能自动生成报关单、匹配关税税率,提升通关效率;
中小微企业贸易:采用联邦学习框架,在不泄露隐私的前提下整合多源数据,提升信用评估精度;通过CBDC小额支付系统,降低中小微企业的结算成本。
2.3 技术局限性与应对策略
数字技术应用存在三大核心挑战,本文提出针对性应对策略:
区块链不可能三角:通过“分层链架构”平衡去中心化、安全性与吞吐量,核心数据上联盟链、非核心数据上公有链;采用跨链协议实现不同区块链平台的互操作,消除“数据孤岛”;
人工智能可解释性:采用“规则+算法”双轨制,确保金融监管的可穿透性;建立算法审计机制,定期对人工智能风控模型进行评估与校准;
CBDC货币替代风险:采取“区域化试点—规则协调—全球推广”的渐进式路径,平衡跨境支付效率与货币主权;通过双边货币互换协议,降低CBDC的货币替代风险。
三、生态重构:参与主体的角色转型与价值分配
3.1 参与主体角色重构
新型结算体系推动贸易生态各主体角色深度转型:
银行:从“资金提供方”转向“贸易金融解决方案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技术+资本”一体化服务;例如,汇丰银行通过区块链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融资审批时间从7天缩短至1天(汇丰银行, 2025);
监管机构:从“事后监管”转向“事中穿透监管”,利用监管科技实现实时风险监测;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数字人民币监控系统,实现跨境支付的实时监管与风险预警;
国际组织:从“规则制定者”转向“协调推动者”,推动全球规则互认与技术标准统一;例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正在制定全球电子单证标准,促进新型结算体系的全球推广;
中小微企业:从“被动接受服务”转向“主动参与生态”,通过资产数字化获得融资支持;例如,阿里巴巴国际站通过区块链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服务,贷款审批通过率提升30%(阿里巴巴, 2025)。
3.2 三元价值分配模型
新型体系重构了全球贸易价值分配机制,形成“资产端—数据端—算法端”的三元分配模型:
资产端:基于《阿克拉公约》的物权凭证数字化,使中小微企业获得资产增值收益;据测算,非海运货物在途资产融资率提升后,全球贸易融资规模将增加1.5万亿美元(WTO, 2025);
数据端:通过数据确权与交易市场,让物流企业、中小商家等数据贡献者分享数据价值;例如,新加坡通过数据交易市场,使物流企业通过出售物流数据获得收益;
算法端:建立算法审计与分红机制,避免技术巨头垄断算法收益,实现利益共享;例如,欧盟通过《数字市场法案》,要求大型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共享算法收益。
3.3 中国实践的普惠性探索
中国在新型结算体系实践中突出普惠性,形成“规则+技术”双轮驱动模式:
法律规则对接:推动“一单制”改革,签发具备物权属性的多式联运提单,与《阿克拉公约》规则对接;截至2025年,中国已累计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超过100万份,涉及贸易额超过5000亿元(中国交通运输部, 2025);
技术平台构建:推广“区块链+数字人民币”模式,实现贸易数据上链与实时结算;例如,中国工商银行通过区块链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跨境结算服务,结算成本降低40%(工商银行, 2025);
金融产品创新:开发基于链上数据的供应链融资产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例如,网商银行通过区块链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服务,贷款不良率仅为0.8%(网商银行, 2025);
算力赋能中小微:通过“算力银行”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按使用量付费的AI风控、智能报关等数字化服务;例如,腾讯云通过“算力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AI报关服务,通关效率提升60%(腾讯云, 2025)。
四、全球实践矩阵:多元化模式的对比分析
4.1 欧盟模式:规则约束与隐私优先
欧盟以《数字市场法案》为规则基础,强调数据隐私保护与监管科技的结合,推动数字贸易结算的合规化发展。其特点是通过严格的数据监管规则,平衡贸易效率与数据安全,适合高收入、高隐私需求的经济体。例如,欧盟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要求企业在跨境数据传输时获得用户授权,保护用户数据隐私(欧盟委员会, 2024)。
4.2 东盟模式:区域合作与技术试点
东盟以区域货币合作(如清迈倡议多边化)为依托,推动CBDC跨境结算试点,探索适合发展中经济体的数字贸易路径。其特点是通过区域内规则协调与技术共享,降低中小微企业的参与门槛,适合区域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发展中经济体。例如,东盟中央银行组织正在推动CBDC跨境支付走廊计划,预计2026年实现东盟国家间的CBDC跨境结算(东盟中央银行组织, 2025)。
4.3 中国模式:普惠赋能与技术引领
中国以《阿克拉公约》规则对接为基础,结合区块链与数字人民币技术,突出普惠性与技术引领。其特点是通过基础设施优势与制度创新,快速推动新型结算体系的规模化应用,适合贸易体量庞大、中小微企业众多的经济体。例如,中国已在上海、广东等10个省市开展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累计交易金额超过10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 2025)。
五、全球影响与未来挑战
5.1 全球影响:效率、格局与治理之变
提升贸易效率与韧性:新型体系可降低交易成本30%-50%,结算时间从数天缩短至秒级,同时分布式特性降低对单一金融基础设施的依赖,增强全球贸易网络的抗风险能力。据IMF测算,新型结算体系可使全球贸易额提升2%-3%(IMF, 2024);
重塑贸易与货币格局:便捷的本币结算工具将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内陆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可更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改变“沿海—内陆”贸易失衡格局。例如,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推动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本币贸易额增长20%(中国人民银行, 2025);
引领数字贸易规则制定:《阿克拉公约》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代表全球贸易规则数字化演进前沿,参与规则制定将提升国家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例如,中国通过参与《阿克拉公约》制定,提升了在国际贸易规则领域的影响力。
5.2 核心挑战与应对策略
法律与监管协同难题:需通过“核心规则统一—区域规则协调—双边规则互认”的层级化策略,解决NCD法律效力、跨境数据流动与数字货币监管等问题;例如,中国与东盟通过《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DEPA),实现了数字贸易规则的部分协调;
技术互操作性与安全风险:推动全球技术标准统一,建立跨链互操作协议与智能合约审计机制,防范技术风险。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在制定区块链与CBDC的全球技术标准;
传统利益格局与能力鸿沟: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传统中介机构转型,同时建立数字能力建设体系,缩小中小微企业与发展中国家的数字鸿沟。例如,中国通过“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培训与技术支持;
地缘政治与规则分歧:中国需通过双边对话与多边协调,解决与欧盟在数据隐私、与美国在数字货币监管上的分歧,推动全球规则互认。例如,中国与欧盟通过中欧数字高层对话,加强数字贸易规则的协调。
结论与展望
新型贸易结算体系是以《阿克拉公约》为法律框架、以数字技术为驱动引擎、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标的系统性创新。它通过重构资产、信用与结算逻辑,将国际贸易从基于纸质单证与银行信用的传统模式,升级为基于数字资产与算法信用的智能模式。对于中国而言,这既是重大机遇也是责任:机遇在于凭借数字技术、基础设施与贸易体量优势,在全球贸易数字化转型中抢占先机;责任在于通过国际协调与差异化策略,应对法律监管、技术安全与全球治理等挑战,为体系健康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与“公共产品”。
展望未来,新型贸易结算体系将与人工智能、物联网深度融合,最终形成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平行映射、价值自由流动、信用全球通达的智能贸易新生态。这场变革的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以规则互信为基础、技术融合为支撑、利益共享为核心的全球贸易治理新秩序。
附注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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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胜,双绿智库企业家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商务部驻昆明原特派员(正司级),商务部原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副司长兼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