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国际饭店召开。资深法治媒体人、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挺以《舆论监督与民企权益保护》为题发表主旨发言,结合张文中案、浙江跨省执法乱象等典型案例,系统剖析舆论监督在民企维权中的法治逻辑与实践路径,为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提供新思路。



华挺指出,我国《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批评建议权,民法对人格权的规范亦为舆论监督划定边界,形成“保障合法监督+保护企业权益”的法治框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统一”,从2016年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要求到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民营经济的舆论支持部署,再到2025年媒体融合发展的国际传播要求,构建起舆论监督服务国家发展的政策体系。实践中,聂树斌案、呼格案等80%以上死刑平反案件印证了媒体监督对司法公正的推动作用。
在民企保护实践中,舆论监督呈现多重价值:张文中案中,媒体将“蒙冤12年”个案转化为“产权保护法治化”社会议题,推动最高法再审改判无罪,最终促成“产权保护”写入国家政策文件;浙江“私带警械跨省抓人”事件、贵州女企业家“以刑化债”案中,媒体曝光“趋利执法”“经济纠纷刑事化”乱象,倒逼地方规范执法流程;山东汶上镇政府拖欠工程款案经媒体披露后,政府从违约到启动分期还款,印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舆论监督条款”的实效;针对“柴怼怼”恶意指控胖东来超市事件,市场监管部门权威背书与人民网社评形成合力,以“法治+舆论”组合拳破解网络谣言困局;在合同纠纷等场景中,舆论监督通过“活封”执行等柔性方式,促成民企纠纷双赢解决。
华挺建议,开展舆论监督需把握新闻价值“三要素”——涉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具备同类事件典型性、具备吸引眼球的稀缺性;证据留存侧重音视频与文书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操作强调优先对接央媒、拒绝“黑箱操作”,并前置风险评估预案。
与会80余位法学界、企业界代表一致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平等保护、规范公权”为核心,构建了“制度健全、司法公正”的营商环境法治方案。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吴晓平强调,未来需推动法律条文落地,让民营企业在舆论监督与法治保障的双重护航下,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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