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7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中国经济新闻联播、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人民法治》杂志社、中国律师博物馆支持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央民族大学教授韩轶围绕“法治赋能营商环境 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作主题发言,聚焦法律实施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价值。


韩轶指出,自2024年5月20日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以“平等保护、精准服务、规范公权、激发活力”为原则,系统性破解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权益保障、政府服务等领域的痛点,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迈入“依法强基”新阶段。
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技术标准模糊、数据合规等风险,韩轶强调,法治营商环境需实现“风险防范前置化”,如对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新兴领域提前介入合规指导,发布行业指引、开展法律培训。同时,法律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通过快速确权、侵权严惩、多元救济机制,转化为企业创新动力——数据显示,我国民营企业贡献70%以上技术创新成果,法治保护如同“盾牌”激励研发投入。此外,政策连续性条款与政务诚信体系设计,为企业提供稳定市场预期,成为抵御风险的“安全阀”与创新“营养基”。
针对民营企业历史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韩轶提出,《民营经济促进法》通篇贯穿“平等保护”精神,明确禁止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行为,打破融资、招投标等领域隐性壁垒,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界限,禁止“逐利司法”“异地执法滥用”,确保民营企业与国企在权利、机会、规则上平等。数据显示,民营企业贡献超80%城镇就业、超50%税收,法律将其纳入国家战略产业支持,推动“国企民企协同发展”。
针对中小微企业合规能力薄弱等问题,韩轶指出,法律构建“需求导向、精准施策”的政府服务体系,要求政府主动发布风险提示、搭建产学研平台,如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数据安全、技术出口管制等领域的风险指南,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从“消除障碍”转向“铺路搭桥”,提升法律公共服务效能。
针对司法实践中“逐利司法”“不当介入民事纠纷”等现象,韩轶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划定司法红线,禁止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区分案件性质,规范异地执法程序,强化检察监督与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司法公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筑牢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后一道防线”。
韩轶总结,《民营经济促进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从“政策驱动”转向“法治驱动”,未来需聚焦法律落地,让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迸发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本次研讨会聚焦法律实施的实践路径,为构建“制度健全、保护平等、服务高效、司法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凝聚共识,助力民营经济在新质生产力时代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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