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时期,从20大到中央政治局会议、再到新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成为舆论热词。中央反复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民营企业茁壮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坦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然而,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掌门人、襄大集团董事长张德武被十堰市法院宣判,入刑8年6个月,罚没1.12亿人民币。部分交给十堰中院,部分直接交给十堰市财政局。全部现金!
这一判决无疑是对丧失信心、正在徘徊观望的一些民营企业家泼了一头冷水,与当前”民营经济热”的舆论,显得十分不协调。毋宁说,这一判决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关于民营企业精神的大胆挑衅。
民营企业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党的政策和自身努力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创立于2001年的襄大集团就是民营企业的一个典型代表。案发前襄大集团是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生猪养殖量在湖北省排名第一。员工约6700余人,年营收大概137亿,近3年累计缴纳税收近3亿元。现在公司经营困难,员工锐减,经营所得及用于生产发展的资金全部交给十堰。
出生于农村贫穷家庭、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张德武,其创业时期正是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一些旧的制度破除了,新的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作为“草莽英雄”,为了企业发展,张德武敢想敢干,难免有些不规范的事情。随着企业的成长,张德武和他的襄大集团也在不断进步,管理走向规范。2019年,襄大集团旗下的宜城市襄大农牧有限公司向湖北省证监局进行IPO上市辅导备案申请,计划2020年3月向证监会正式申报上市。没料到,11月12日,张德武在湖北省武汉市一家酒店接待大厅被竹溪县警方带走,11月20日被执行逮捕。襄大农牧上市夭折。襄大集团的发展也面临危机。
历经长达3年多的立案调查,十堰市法院给张德武定了五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高利转贷罪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知情人士认为,法院罗列的五大罪行都有编造诬陷之嫌。古人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今天,这句古语在张德武身上应验了。
不是吗?三年前张德武被捕时说是“涉黑”,该案定为“黑社会”,量刑建议15至20年,没收近百亿资产。被囚禁三年后,法院宣判时“黑社会”消失了,改判其它罪名。其中的逻辑匪夷所思。
张德武的家属不服判决,准备申诉。
张德武案在民营企业家案件中具有典型性。第一,行政干预,因为得罪了某位领导,公器私用;第二,先抓人后定罪,用原罪编造罪名;第三,威逼涉案人含冤受屈认罪;第四,把司法当作抢钱的工具;第五,不准新闻媒体介入;第六,导致企业发展陷入困境,伤害地方经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之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接着,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字字句句,说得都非常好!关键在于如何落实。不妨将张德武案作为突破口和风向标。正如张德武的律师所说:提升民营企业家的信心,说千道万,不如平反冤案!
为此,建议由国务院协调有关部门成立“民营企业家平反冤案专项调查组”,对近年被判刑和羁押的民营企业家案展开调查,平反冤情,2017年,最高法宣布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和牧羊案三起涉及民企产权的案件重审,对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意义重大。但对民营企业家不公的处理和判决没有从制度和法律上得到根本解决,严重挫伤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更削弱政府的公信力。
要特别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准许新闻记者旁听庭审,公开报道。离开新闻媒体,不可能有公平正义。那些胆敢知法犯法的执法者,对新闻媒体监督,咬牙切齿,恨之入骨,这恰好从反面说明,新闻媒体是监督与防范司法腐败的锐利武器。在现代文明社会,新闻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柱石。阳光之下无黑暗。要维护民营企业家的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必须发挥新闻的力量,加强新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为后疫情时代中国经济的复苏注入强大的企业家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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