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与马来西亚相互实施RCEP协定税率


2022年02月24日 03:05    来源:侨报网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3日公布,3月18日起中国将与马来西亚相互实施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协定税率。


       中新社报道,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马来西亚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核准书。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开始生效实施。



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图为中国青岛海关当日零时在RCEP青岛经贸合作先行创新试验基地原产地证书审签中心为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出口至日本的2800余吨氯化钙签发了原产地证书。(图片来源:中新社)


       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积极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8日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第一年税率。根据协定规定,后续年度税率自该年1月1日起实施。


       至此,RCEP的15个签署方中生效成员数量将达到12个,仅剩余印度尼西亚、缅甸、菲律宾等3个东盟成员国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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