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证监会(SEC)的一项新指引,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必须披露更多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纽约证交所门外的一个华尔街路标。(图片来源:路透社资料图)
SEC要求中企加强风险披露
新加坡《联合早报》援引彭博社报道,SEC负责审查公司申报的机构20日要求,这些公司需要作出更具体和突出的披露,以符合联邦证券法律。该机构还表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应披露其发起人或多数高管是否驻在中国,以及并购目标是否位于中国。
SEC的公司金融部门官员说:“最近发生的事件凸显了投资于那些设于中国或大部分业务在那里的公司所带来的风险。鉴于这些担忧,本部门正在向设在中国的公司发出意见函,寻求更具体和突出地披露与设在中国公司相关的法律和运营风险。”
SEC表示,公司应特别谨慎,就其用于在美国上市的壳公司做出明确的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詹斯勒(Gary Gensler)之前曾警告称,美国投资者可能是在投资于与一家中国公司有关联的实体,而不是该公司本身。
SEC会员工在一份意见函中列出了这些加强披露的要求,也将适用于已经在美国挂牌上市的中资公司。SEC介绍,公司应该在诸如年报或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等文件中纳入这些须披露内容。
SEC要求在美上市公司须接受PCAOB检查
上海第一财经报道,本月2日,SEC宣布通过法规修正案,完善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相关的信息提交与披露实施细则,监管政策即将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根据新规,SEC要求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必须披露是否由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并提供审计检查证据,同时以可变利益实体(VIE)上市的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若PCAOB(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规定期内不能取得所要求的审计底稿,或者企业未及时申报是否为外国政府所有及控制,法例准许SEC可禁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甚至摘牌。
细则明确,被提出监管要求的相关海外公司将有15天的时间向SEC发起司法上诉,SEC对不遵守规则的公司退市时限最长为三年。
中方:对话与合作是正道
中新网报道,针对SEC2日通过的有关规定,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3日称,美方的有关做法是对中国企业政治打压的又一个具体行动,也是美方打压遏制中国发展的又一个具体表现。我们对此表示坚决反对。赵立坚表示,中方始终认为,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有关各方开诚布公地就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议题,加强对话与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将证券监管政治化,损人害己,将使美国投资者失去投资许多世界上增长最快公司的机会,也将使美国专业服务机构失去许多业务机会。美方应认清形势,为外国企业在美投资经营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而不是设置重重障碍。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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