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数字法通过 欧盟监管风暴剑指美科技巨头


2022年07月07日 05:15    来源:侨报网

       欧洲议会5日通过了《数字服务法》(DSA)和《数字市场法》(DMA)。这两项法规将更新欧盟的数字监管规则,主要涉及如何监管在欧洲被视为非法的内容,及如何监管反竞争行为。这意味着美欧间的数字博弈正式迈入新阶段,而把控市场的美国科技巨头们即将迎来新的监管挑战。


       综合上海第一财经、北京中国金融新闻网报道,《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于2020年末由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提出,法规首先定义了主要监管对象:大型科技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对内部市场有较大影响、且可触及多数用户,上述科技企业有能力充当私人规则制定者,并将在未来享有牢固而持久的地位,欧委会因此将这些监管对象称之为“看门人”企业。


       欧洲议会目前对上述企业监管的具体立场是,就《数字服务法》而言,大型社交媒体需打击在线非法内容,平台有义务迅速做出反应;需加强对在线市场交易者的可追溯性和检查;提高平台的透明度和问责制;禁止误导性做法和某些类型的定向广告。值得关注的是,每月拥有4500万户或更多用户的平台将接受独立审计,以防止其发布假新闻和非法内容。这些平台还必须向(经批准的)研究人员开放其算法和数据,使他们能够研究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潜在危害。这将矛头直接指向推特等美国社交网络巨头。


       就《数字市场法》而言,被指定为“看门人”的企业需允许第三方企业与它们自己的服务相互操作;允许业务用户访问它们在平台中生成的数据。同时,上述企业不得在其平台上对自己的服务或产品开展比第三方更有利的排名;防止用户轻易卸载任何预装软件或应用程序;不得用个人数据提供定向广告。所谓的“看门人”企业指那些提供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核心平台服务”的大型企业,市值在750亿欧元以上或年营业额75亿欧元(约合76.5亿美元),且每月有4500万以上终端用户,每年有1万户商业用户。这一限制门槛,同样重击微软、亚马逊、苹果、元宇宙平台公司和谷歌等美国科技巨头。



欧盟旗帜。(图片来源:新华社资料图)


       近年来,欧盟数字市场的利润空间被以美国企业为主的大型数字平台企业所垄断。数据显示,元宇宙平台公司在欧洲拥有约4亿户用户,创造其全球收入的25%;谷歌在多数欧盟成员国的搜索市场份额也超过90%。而针对这一情况,欧盟监管机构此前就已多次出手干预。而这两大法案的正式实施,意味着欧盟将通过深化对本土数字经济制定规则的方式加强对数字市场的主导权,同时限制域外大型数字平台继续主导欧盟市场并获得超额利润。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刘耀华表示,此次立法彰显了欧盟以个人数据保护为基础,对内以数据流通为驱动、对外以应对大型科技平台为保障的数字经济法律体系。


       欧洲议会称,《数字服务法》最早将于2024年1月适用所有受监管的公司。预计《数字市场法》将在其生效六个月后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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