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颖在中国首届城乡融合发展峰会上提出

城乡融合发展必须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


2019年08月18日 11:34    来源:美中时报    梅宗宝

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发表讲话。




       “中国首届城乡融合发展峰会”暨“中国城乡融合发展联盟”启动仪式8月18日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发表了题为《城乡融合发展是通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的讲话。她指出,城乡融合发展不是不要农村,也不是把农村搞成跟城市一个样,而是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自由流动,走出一条城市和农村携手并进、互利共赢的新路,从而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张梅颖认为,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必须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的红利,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此,张梅颖提出三点建议:


       一、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在人。张梅颖指出,要努力实现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虽然接近60%,但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只有40%左右,说明很多进城农民工还是一只脚迈进城市门槛的两栖人,未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由此产生新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问题。因此,必须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放开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确保进城人口在就业服务、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即便是超大城市也应有相应举措,不能把进城农民当作低端人群加以歧视。只有这样,才能使想进城、能进城的农村人口解除后顾之忧,我国的新型城镇化质量才会提高,而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必然会支撑我国经济的中高速发展,拉动就业和消费,增强我国经济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和韧性。


       二、要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财产权和资本属性。张梅颖说,我国土地的公有属性,为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土地的大量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土地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向城市的“单向流动”,并不是建立在平等交换的原则上,土地作为农民的最大资源,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相应的增值收益,而中国的农民为国家的现代化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我注意到《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具体举措,从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再到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直至最终形成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改革的核心和方向就是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财产权,可以入股、入市、有偿转让,从而最大限度激发农村土地的生产力,维护农民合理的土地权益,同时也为资本下乡,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创造条件。


       三、加大力度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张梅颖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无法实现真正意义的现代化。十九大首次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以为我国城市化似乎走上了一条贵族化的道路,因为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在日益边缘化,农村人才、资金大量流失,集体经济形同虚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改革开放40年积累的雄厚物质基础,外向型经济面临的严峻形势,都决定了我们应适时把关注点重新投向国内、投向地域辽阔的广大农村,办好自己的事,夯实发展的基础。当前,要树立城乡一盘棋的理念,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城乡间互联互通;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不仅要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还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栽得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只有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才能吸引各类人才下到基层、服务农村,使农村成为创新创业、投资消费的热土,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这样城乡融合发展、要素自由流动的良性机制就形成了。


       张梅颖最后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方面林林总总,但以上三个方面是最主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城乡融合发展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治本之策。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信心,排除干扰,迎难而上,用改革的措施不断破除体制机制的弊端,夯实发展的基础,引领我国经济发展的航船行稳致远,我们就必将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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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联盟发表《北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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