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依然需要WTO


2017年12月24日 06:45    来源:美中时报    屠新泉,娄承蓉



       自1995年成立以来,WTO所取得的最重要成就就是在2001年将中国纳入其中,这使得WTO真正具有了世界性,而中国也借此实现了从世界第六迅速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奇迹。然而,中国在入世之后所取得的辉煌发展,近来却受到美国等一些国家的抱怨甚至嫉恨。他们声称,中国在WTO中占了天大的便宜,WTO为中国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而中国却不能遵守WTO的规则,甚至他们断言WTO根本无法管束中国特色的经济体制。这也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在WTO中消极对抗的重要理由,美国不仅拒绝WTO上诉机构法官的正常任命,还在刚刚结束的WTO第11届部长会议上阻挠多项谈判和决议。但更加令人费解的是,在美国等宣称中国是WTO最大受益者、因而要抵制WTO的时候,中国国内竟然也有声音主张“中国应无惧退出WTO”。


       如果说美国对WTO的指责、抱怨多少有些借题发挥、损人利己的意味,那么声言要中国退出WTO则无疑是自废武功、甚至是自寻死路了。提出这种论调的理由主要是说中国在入世15年之后,美欧依然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中国没有得到公平待遇,因此没有必要在WTO中继续周旋下去,不如一退了之,另起炉灶。


       首先不得不说,市场经济地位这个问题确实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没有一定的国际经济法知识很容易产生误解,对于某些专家无暇去探究法律细节也可以理解。所以这里还是再简要做些说明。所谓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指在中国加入WTO之前,美国等部分国家一直在其反倾销制度当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以此为由采取歧视性的替代国价格比较方法,导致中国企业遭受更多的反倾销以及更高的反倾销税率。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则规定,中国入世15年之后,所有WTO成员必须在其反倾销制度中取消针对中国的这种歧视性的替代国价格比较方法,将中国和其他WTO成员一视同仁,而无论其国内法是否认可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


       需要澄清的是,议定书第15条的目的在于在适当的时机终止“替代国”做法这一歧视性规定,而不似坊间所简化解读的意味着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因为在我国加入WTO之前,美欧在对华反倾销中一直采用此种方法。经过谈判,我国与美欧等主要谈判方达成共识,即在我国入世15年后应当取消替代国做法,而在反倾销中将我国与其他国家一视同仁。从谈判过程、双方意图来看,这一条款的目的明白无误。因此,可以明确的是,取消“替代国”做法,是由WTO法确定的、毫无争议、必须履行的WTO义务。而“市场经济地位”则由相关WTO成员的国内法确定,WTO成员并没有义务自动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那么就这一层面而言,如果将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归结为中国在WTO中遭受了不公正待遇,这并不是符合法律和逻辑的论断。


       不公平待遇来自美欧等国而非WTO。诚然,美欧借市场经济地位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将这一法律问题政治化的意图昭然若揭。如果再与已经获得该地位但市场经济程度不如中国的俄罗斯等东欧国家相较,欧美国家显然无视中国多年来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方面所作出的努力,这对于中国而言的确并不公平。然而鉴于WTO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赋予了WTO成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加之该问题作为历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美方筹码,此番争议又起也在我国的意料之中。因为近年来欧美对中国的经济模式颇多指责,特别是在逆全球化蔓延的背景下,更是将其制造业失业问题简单地归结为中国进口冲击结果,并将其诟病为“中国综合症”,这表明美欧国家对中国崛起有着异常复杂的情绪。更何况反倾销仍是欧美使用最多的贸易救济措施,该问题事关国内部分产业利益以及相关产业的政治支持。因此,即便是取消“替代国”做法他们也不愿轻易放弃。


       因此,退出WTO的论调无疑是因小失大了,所谓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仅仅是在反倾销制度中的一个具体计算方法问题,根本无碍中国在WTO中的诸多重大合法权益。且不谈中国入世谈判的艰辛历程,无论是学界还是民间对于WTO对于昔日中国的影响都有目共睹,然而,对于WTO对未来中国的意义却存在认知误区。中国制造中心的取得是进行市场化的结果,中国要实现价值链的跃升仍然需要一个有着公平稳定预期的多边发展环境。尽管目前WTO面对多重挑战,但还没有替代者。WTO改革将需要平衡多极化的经贸发展格局,因此必将是一个艰苦甚至痛苦的过程,因为它必然触动得利者的固有利益,必然导致博弈和反对。然而退出WTO,表面看是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应激措施,但是,此举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是不证自明的,相反恰恰会使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市场经济认知重陷混乱,这意味着中国入世以来在市场经济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与认同极有可能清零。另一方面,美国逆全球化的走向已经对全球化产生了消极影响,如若中国再退出WTO,全球化事业更将全面陷入阴霾,而且这对于中国在多边框架下累积的影响力与话语权也是一种损耗,不仅是将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权利拱手于人,平衡未来规则制定的局面也将更加渺茫。


       通过退出WTO,签订自由贸易区协定来解决中国市场经济问题的观点也经不起推敲。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重谈NAFTA尚且困难重重,试想一旦中国退出WTO,且不谈重新谈判的成本,以非WTO成员的身份进行谈判,谈判中中国的地位与要价优势高下立见。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协议对中国而言,其受惠程度可能远不及现在。然而如果全面审视近来针对该问题,学者所提出的退出WTO与签订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叠加应对策略,不难发现这与美国逆全球化的标志性做法如出一辙。尽管这类观点的出发点在于中国应该勇于直面应对美欧国家对于中国的挑战,但其实分明是对中美零和博弈思维的复制,也是对美国逆全球化策略的照搬。因此,此类观点不仅对于退出WTO的利弊权衡太过草率,而且实质上也是一种逆全球化做法,与中国坚定不移推行的改革开放政策背道而驰。事实上,中国有着深厚的民粹主义传统,随着当代中国的再次崛起以及世界性民粹主义思潮的进一步鼓舞,国内民粹主义、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明显膨胀。虽然整体来看,目前其在中国并不居于主导地位,但上述观点却充分显示出中国并不乏逆全球化的土壤,应引起高度警惕。


       总之,对这一问题政治含义的过度解读夸大了这一概念的实际效果,也低估了中国的应变能力。正如上文所述,市场经济地位这一概念仅适用于反倾销领域,而反倾销只是一种贸易救济措施,是针对特殊情况采取的特殊贸易保护措施,而不是广泛适用于全部贸易的措施,它所实际影响的贸易是非常有限的。况且市场经济地位只是影响价格比较和倾销幅度的一个因素,并不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授予市场经济地位或取消替代国做法,仅仅会对反倾销调查结果产生边际的影响,并不意味着取消反倾销。因此中国没有必要为此付出退出WTO的代价,与之相较,中国显然还可以采用其他更为合宜的策略。目前中国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和方式都在转型,而且中国企业在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中跨境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为应对进口国政策变化,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利用多双边协定实现全球产业链布局优化来消解对华反倾销措施的影响,亦可在选择出口目的地和出口产品时可以做到有所侧重。


       基于上述认识,中国应以平常心和自信心来应对中国的市场经济问题。首先,与退出WTO相反,中国应立足于WTO规则,敦促各成员履行WTO义务,按期终止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做法,同时由于美欧等国家存在败诉后拒不执行的可能,应对制定WTO授权下的报复措施有所准备以施加足够压力。其次,对于目前仍然认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WTO成员,中国将继续争取其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内政治或法律认可。对于拒不承认的国家,也应以平常心待之,而不是不惜一切代价换取“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更不会不惜一切代价,包括退出WTO来自证“市场经济地位”。


       长远来看,中国仍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和众多国家最大贸易伙伴国的地位。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即便在国际社会遭遇挫折时也向来以全球发展大局为重,不仅考虑本国的利益,也充分考虑全球福利。因此,面对市场经济地位条款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中国需警惕受退出WTO等极端言论的影响而避重就轻做出短视行为,更应扛起多边主义的大旗,真正维护其公平互惠的方向,并在市场化改革和参与国际治理等领域持续寻求根本的应对之策。值得庆幸的是,党中央和中国政府对此有清醒认识,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要“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始终做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国依然需要WTO,而现在的WTO也非常需要中国的支持。这也将是中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能够做出的实实在在的贡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 屠新泉,娄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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