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贵禄:房产调控要区别对待 城镇化应重视农村建设

2015年03月17日 07: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陕西荣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史贵禄做客中国经济网 闫微微/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记者 段丹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陕西荣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史贵禄今日做客“2013两会——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访谈期间,史贵禄就房地产市场调控、城镇化建设等问题与主持人进行了交流。 >>>点击进入访谈专题

  房地产调控应分区域对待

  访谈中,史贵禄认为当前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率并不是很高,房价也不是太高,因此西部地区不应该有太大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分区域对待,而且要从技术手段上进行运作,淡化土地财政,这样房价自然就低了。

  史贵禄认为,在房地产调控方面,西部地区不应该有太大的调控。与全国城镇化率的52%相比,西部地区城镇化率还很低,而且西部地区房价整体都不是太高,因此,他认为西部地区不适宜有太大的调控力度。“当然房地产行业要想健康持续发展,首先离不开发展,投资建设离不开房地产,因此要有一套完善的机制来保证长期、持续的发展”。史贵禄告诉记者,调控一定要符合区域,要根据每个区域不同的特点进行调控,房价太高的地方或者城市就应该坚定不移地进行调控。

  史贵禄进一步表示,房地产调控不仅要分区域,不搞一刀切,还要从手段技术上把调控运作好,另外,还要淡化土地财政,“一定要让利于民,所以房价自然就低了。”

  针对房地产调控如何保证市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史贵禄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他认为,政府首先应该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土地配置长效机制;其次,政府应该保持土地价格不要太高、供应不能太多,制定房价也不能过高,应把利润都透明化,所以在这个层面上,史贵禄认为,“调控上的手段也是一种技术。”

  城镇化要重视农村建设问题

  此外,在谈到城镇化建设时,史贵禄表示,当前城镇化建设才刚刚过半,政府应从一、二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建设入手,企业应积极抓住城镇化建设的机遇,同时也要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他认为,未来20~30年城镇化建设将迎来很大的机遇和热潮。

  “十八大提出城镇化建设以来,我认为我们国家现在城镇化大概才刚过半。”史贵禄告诉记者,城镇化过程中,农村面临的困境非常大,所以他建议从两方面解决城镇化。其一,加大一、二线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的投入,而且要不断人性化。当前基础设施配套跟城市发展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城市发展太快,在史贵禄看来,以后这方面的投入可能占老百姓经济生活的最少40%以上,甚至更高。

  其二,史贵禄认为,最大的城镇化建设在农村,所以要实现城乡一体化,但是农村建设面临的困境又非常大,因此有人提出小城镇建设,还是顺便解决土地流转、区域发展等问题。

  史贵禄表示,在新一轮城镇化过程中,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将面临一定的机会,但同时挑战也很大。他表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包括刚刚出台的“国五条”政策,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讲是非常大的挑战,但是在挑战过程中也能寻找到发展机遇。“调控的过程一定要是一个能够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过程,要改变过去的传统观念,一定要有创新,不断自主创新。”

  “机遇也是有的,房地产在三四线城市有很大的发展机遇,县城小城镇在这些领域里面困境是非常大的,特别是西部地区,他们未来二到三十年会迎来很大的机遇和热潮。”史贵禄这样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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