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双百蓄意欺诈,克扣资金权力寻租!

2015年09月15日 06:00    来源:美中时报    梅宗宝


——美国化工专家、厦门“双百”领军人才王琼博士访谈录


前不久,美中时报从华促会的微信群里看到厦门“双百”权利寻租的讨论,相当热烈。近日,美国化工专家、厦门“双百”领军人才王琼博士的公司到天津向消防官兵及民众捐献他们研制的专利产品,王琼博士也从美国回到北京。王博士希望美中时报采访报道,将她在厦门遭遇的经历告知她的学弟学妹,以防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我是厦门‘双百’第二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过了网上申报,答辩、公示等一系列程序,最后落地厦门思明区。” 王琼博士开门见山地告诉美中时报记者。

据介绍,王琼博士出生于北京,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上世纪80年代初来到美国继续深造,先后获得麻省州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曾在孟山都化学公司做博士后。


何为“双百计划”?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介绍》这样解释:“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建设海西人才创业港为目标,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总体思路,以“人才+项目”为主要模式,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通过提供资金扶持、场所支持、生活待遇保障等方式,大力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力争5-10年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300名领军型创业人才。”简称“双百计划”。


   为此,厦门市于2010年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快建设海西人才创业港,大力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两个政策文件。


   “厦门双百计划由官员带队到美国等海外各个国家招商,用组织招商会,登报等多种方式。”王琼说,“厦门双百提出比其他省市更优惠的扶持政策,例如别人说三年免费办公用房,他们会说五年免费办公用房。人家的资助是一百万,他会说他的资助可以达五百万。我就是被他们的优惠政策吸引从美国来到厦门,带着自己的专利和蓝水晶防霾系列产品,落户到厦门思明区,注册了厦门市沃博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从美国来厦门考察受到“非常好的接待”


   2013年春天王博士两次来到厦门市思明区考察,受到了思明区科技局“非常好的接待”,“还负责我的食宿”。王琼说,“我当时觉得太麻烦他们,所以很快租了人才用房,这样也给他们减轻一点负担。”


   2013年7月,在思明区科技局的热情帮助下注册厦门公司。是滨海街道给的一个虚拟的地址,公司才完成注册。”


   同时,王博士还介绍了一个她的朋友申报厦门双百,也落地思明区。


   谈到办公住房和人才用房一事,王博士特别告诉美中时报记者,“我和姜总一起跟思明区科技局谈过,他们非常明确的说人才用房由我们先租,每月不超过四千块,思明区给报销,办公用房五年免费,先租后报。 最初介绍我们看的是一个毛坯房,一共一千平,用我们自己的钱装修,我和姜总觉得装修的量太大,钱太多,而没有选择.后来给我们介绍厦大科技园。”


   “思明区科技局让我们先垫付厦大科技园的房租时我自然也希望先签扶持协议,叶局长说先把注册完成,凡是评为双百人才的,思明区都有人才用房及办公用房优惠, 配套100万,没有二次评审,注册一个月之内兑现.我很相信他们, 严格地按照他们的要求做了,垫付了厦大科技园的房租,注册资金在一三年七月底一次到位,然后开始公司的运作。”王博士说。


   科技局在八月份对公司做了第一次检查。当时给王博士的房子是247平方米的一个空间,没有任何隔断和装修。科技局说,这样市组织部可能不会通过,应该打隔断,装修。于是她们按照思明区的要求,请了施工单位,把247平方米的房子隔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实验室,一部分是办公区,办公区又隔出会议室和总经理办公室。接着,配置了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办公家具、电脑等,建立了公司网站,并开始了企业运作。


王博士自有资金到位后,人才处拒绝拨付启动资金


   于是,“我们开始第二次申请兑现启动资金。第二次检查思明区应该是满意的,因为我们是按他们的要求来做的,所以他们就帮我们向市里面提出划拨启动资金的申请。”王博士说。


   “市人才处第一次来了两个人,说的话很少,基本上是我向他们介绍情况。他们来的时候还有北京一家公司两个领导从北京飞到厦门,因为他们认为我们的项目好,想投资两百万。 美国的团队成员也飞了过来,另外还有负责研发的两名老师。但是这两位领导只是说让我们好好做,还说应该将实验室和办公室装修的更好一些,也没有任何文字的东西给我们,更没说兑现启动资金, 投资方觉得厦门的态度非常的奇怪,所以决定暂不投资”

自2013年下旬到2014年暑假厦门市组织部人才处一共来检查和查账大概有八九次,最多的一次来了有八九个人。“那次我们正在做实验,他们询问的还是很详细的,问我们是在做什么,我说是在做蓝水晶防霾产品,而且当时我们正在处理口罩和无纺布,是跟厦门的蓝星口罩厂合作,材料是他们送来的。”王博士特别提到,当时一家汕头公司的王老板也在,他还跟检查的人讲:他觉得这个产品非常好,他很有兴趣,也会在汕头选择开工厂。

   

   这次检查过后一直没有结果,后来经询问,讲没有通过的的原因是“实验室装修的不够规范。”王博士解释,“每次检查都没有文字回复,是我们主动打电话询问才得到的答复。所以我就用文字回复了一封信: 说要求我们装修一个规范的化学实验室不现实,两千万都不能说够装备一个规范的化学实验室. 你们没有给我们拨付启动资金,用我们自己的钱没有办法装备一个你们要求的规范的实验室. 后来人才处又口头说不用装了。”


   “之后就开始了查账,看我们是不是已经花了五十万以上的钱。他们查账是要求我们一定要按公司银行的对账单,每一笔支出都要有证明,有发票. 我们费了很多的时间按他们的要求做好,他们是一张一张来核对的。我们还分了时间段,3个大信封. 他们有少量的不认同,查到差不多五十多万认同以后,就说剩下的先不查了,要一一的给他们复印. 我们说复印太多了,能不能拍照?他们也同意拍照,当时他们是明确的说他们查过的这个五十多万他们是认可的,就是我们至少花了这么多钱,剩下的资料迟一点给他们,这是最后一次查账的情况。基于这些事实,我公司完全符合最严苛的拨款条件,但是肖峰处长仍然不予拨款。”


   后来王博士就去找人才处的领导反映情况。


   “第一次是找卢副处长,那次我主要强调的是他们对我公司不公平!对双百企业区别对待.有的企业拿着人才处给的钱买高级车,人才处并不检查,照样拨款,我们自己的108万钱全部投在厦门,没有买车,有的团队成员都没有领工资,我后来机票都没报销还借钱给公司,真的是全心全意来做厦门事,你们这样不公平的区别对待是不对的.当时我们谈的很不愉快,不过他说:你们回去做好公司的事情,我们考虑一下会尽快的给你们解决。这是卢副处长的意见。”王博士说。


   王博士又和她的助理一起找了人才处的正处长肖峰。


   王博士回忆说:“那次的谈话非常的紧张, 我问他为什么区别对待? 为什么不给我们公司启动资金? 他说,给别的企业发的是奖金,为什么给他你没有资格问,不给你那就是你做的不好,你好好做就是了。最后他重复打出了7,8份网上申报资料,说我们现在做的和申报的不一样,然后把一大摞打印材料给了我。”


   王博士的企业根据双百项目对接的规定,与思明区进行对接。一次性投入自有资金108万。王博士陈述:“思明区称免费写字楼空间已满,让我们与软件园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我们垫付租金。租下办公用房后,他说一定要装修,否则不给创业启动资金。我们花了几十万将247平不符合办公条件的,条件极差的空间装修装备成办公区及实验室。组织部来检查,开始他说你装修的不够好,实验室不规范。等你做完这些,他又来检查,说你雇的人水平不高。等你雇了人他又说你没有交社保,等你交了社保他又说你没有产品,等你出了产品,他又说你的产品和申报的不是同一个项目,总之他用各种借口拒绝拨付启动资金。等你把自己的钱花光了,没有钱再去垫房租了,租给你房子的那个单位就把你告上法庭,说你欠他的违约金、房租、利息等等。将我们的化学实验室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没有任何专业人员接管的情况下封了!把办公室的电断了,扣留了所有的公私物品。他们千方百计将企业置于死地,将企业赶出厦门,就是为了将扶持资金留在权力寻租空间不必拨给企业,也无需退回国库!”


厦门双百领军人才,走向中国上访之路


   “说实话,对厦门市招商引智的‘双百’计划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起初我们海外留学人员及被评为双百人才的入驻者并未感到如何。但是看到人才处处长不按法律办事,不受监督,区别对待双百人才的做法却投诉无门后就觉得实在无法容忍。组织部为一级党的组织,依行政诉讼法规规定不能成为诉讼中的任何一方,也就是说双百人才不受法律保护。反映到市的纪检部门,也是由组织部相关官员自察,自判.被投诉人既是警察又是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向我们认为能对此有关的部门反映。包括市长办公室、国家侨联、人大法制委、中央纪检委,美国领事馆等。”王博士说。


   2015年3月23日,王博士致信中国国家信访局,实名举报厦门“双百”。


   记者在王博士发来的上访邮件中看到,信中列举七个问题,“肯请中央派巡视组到厦门调查双百启动资金的去向!还留学人员一个公道!”


   一、厦门双百几个亿的创业启动资金到哪里去了?


   厦门双百人才落地时必须将自己的自有资金投在厦门,厦门承诺拨给该企业等额的创业启动资金。但是四年多来大部分企业只拿到一半创业启动资金,有些企业一分钱都没有拿到。那么请问,克扣的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厦门相关部门及掌握这笔财权的官员需要向公众交代!


   二、厦门双百上千万的利息哪里去了?


   上亿的钱每年的利息就是上千万!如果拖欠三四年,当你拨给企业的时候,是否将利息一并加上?如果没有,这几千万元的利息哪里去了?厦门相关部门及掌握这笔财权的官员需要向公众交代!


   三、厦门双百上千万的报销款哪里去了?


   厦门双百招商时说给双百人才每人几十万购房补贴,免费办公用房,给人才提供宿舍或者是每个月四千的租房补贴。但是双百人才落地后,这些招商时的承诺有一部分没有兑现,那么这些本该给企业的钱哪里去了?厦门相关部门及掌握这笔财权的官员需要向公众交代!


   四、厦门双百用拨付等额启动资金的假承诺骗留学人员的技术及金钱!


   双百计划要求创业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团队.对应于这些条款,厦门给予与自有资金等额的创业扶持资金,免费办公用房及住房补贴等优惠。这是招商时厦门政府对留学人员的邀约,双方均不得违约。这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恩赐,更不能变成地方政府对留学人员的欺诈。


   五、厦门双百用更优惠的条件将人才骗到厦门然后违约,对其它省市不公!

为了吸引资金,技术及人才;厦门提出了比大部分地区更优惠的条件。有些人才因此舍弃了其它省市选择厦门。但是落地后,要么不给,要么只给一半。不仅造成企业难以为续,而且对其它省市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如果厦门事先将不兑现启动资金的风险告知,创业人才可以选择其它信守承诺的地区落地。


   六、厦门双百启动资金是留学生用现金换来的匹配,克扣或挪用是违法的!


   双百人才将个人的一百万到三百万人民币投在厦门,人才处才能拿到等比的拨款权。这些钱是用落地人才从世界各地带到厦门的几个亿个人投入换来的一个匹配。那些真金白银是海外留学人员半生积蓄,有的企业就是因为创业启动资金不到位无法达到收支平衡点导致创业失败。损失了几年时间,损失了半生积蓄又回到海外从新开始。这也使一半以上的双百人才持观望态度,不敢回国创业。


   七、厦门双百几亿启动资金的去向应对外公示接受监督!


   李克强对今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并公开,向老百姓交出一本能看得懂的“明白账”。我们要求人才处公开创业启动资金的账目。萧峰及接待站的人说:除非是每一个双百人才都同意公布才能公开,否则不能公开。为此,我们多次向萧峰及厦门市要双百人才的联系方式,但他们至今没给。我们能联系到的只有五个,他们的启动资金没有一个全部兑现! 两位是一半(A类150万)没有到位,一位是全部没有到位(C类100万),一位因为维权被取消了双百人才的资格(C类100万),另一位担心被骗(C类100万)不敢落地。我们能够找到的五个人是百分之百违约!启动资金被侵吞或部分被侵吞!其它人员呢?400多双百人才,几个亿的资金!几千万的利息!那里去了?!难道不应该对老百姓有个交代吗!?


   王博士还向美中时报记者出示了一封信。信共三页纸,是厦门组织部致王琼女士的。时间是2015年4月25日。很清楚,这封信是厦门组织部接到国家信访局批转的王博士举报信的回复。


   王博士接到厦门组织部的信后非常气愤,立即回信进行逐条反驳。以下是王博士的反驳信全文:


厦门双百:蓄意欺炸!权利寻租!


   厦门组织部,人才处肖峰处长,下面是我的答复:(由于你信中座机接电话的官员拒绝提供邮寄地址,还威胁我的助理;只能请信访局林局长转交)信:


   一、关于“双百计划”创业扶持资金兑现情况。根据《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资助资金拨付补充规定》有关规定,“双百计划”创业扶持资金兑现具有严格、规范的条件和程序,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具体如下:

   信:1.兑现条件。入选人才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企业实际运营项目与入选“双百计划” 创业项目基本相符,注册资金部分到位,实际投入不低于我市创业扶持资金一半以上(有较大销售收入的可放宽),实验或生产设备或办公设备基本准备就绪,员工到位,企业基本开始运行。

   答: 你列出了兑现条件的众多条款,你没有指出我在其中的任何一项有违你的要求!关于注册资金,我不仅仅是到位50%,我是108万一次性全部到位。两年来,我们申报了两项发明专利,注册了蓝水晶商标,完成多项重要实验,生产出第一批防霾产品。我在认真,诚信的运营我的企业。可是你却违约!你没有在约定的时间,约定的条件下拨付启动资金。这笔启动资金是我用自己的108万,我的专利技术,我和我的团队成员的时间,且在你的邀约下换来的一个匹配!国家拨给你的100 万是为了初创企业的生存,发展。不是向你的权利寻租空间注入100万现金。依据中国法律,发出邀约和接受并实施该邀约的双方,都应信守承诺,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义务。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并因此使对方蒙受经济及其他损失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2.兑现程序。入选人才向落户区提出申请后,落户区考核提出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复核,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符合拨付条件的,由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

根据上述规定和程序,我市至今已兑现十八批次扶持资金,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资金兑现工作机制。您信中提到的“假承诺”、“欺骗”、“违约”等与事实不符。

   答:我完全符合你的兑现程序,我还超出了你的兑现条件100%。你说,时至今日你兑现了十八批扶持资金,可是却没有对我们企业兑现,请你解释为什么要区别对待?你招商时一套,落地后另一套,难道这不是“欺骗”?你在招我们企业落地厦门的时反复明确的说明:只要是双百企业,办公用房肯定由当地政府免费提供,而且免费五年!你几天前还到美国来给出同样的邀约,并发在侨报上广而告之!你这种对留学人员的欺骗行为是违法的!这不仅仅叫“假承诺”,这叫蓄意欺炸!


   今天你在美国的中文报纸上说双百人才的办公用房由当地政府提供,五年免收租金。我2013年7月落地,厦门法院却判我欠房租!这还不能证明你“违约”吗?!你若信守承诺,何来欠租一案?!


   信:二、关于您信中提出的其他问题。您信中提到的“双百计划”扶持资金去向、场所免租金、人才房等问题有关情况如下:

   1.“双百计划”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需要兑现扶持资金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不存在您所说的利息由哪个部门支配使用的问题。

   答:尊敬的肖峰处长:2013年7月,我的108万到位的同时你的财权总额既增加了100 万。我知道,如果你把这笔因为我方兑现承诺而划归你掌控的100 万叫“启动资金”的话,这100 万是放在财政局,我们公司名下的。但是如果你把它叫做“奖金”我就不知这100万会奖励到那里了!请问它还在吗?两年多了,有利息吗?您正在通过诉厦门沃博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欠办公用房租金一案将本企业彻底赶出厦门。你的目的达到后,你会将那永远不必给出的100万退回国库吗?或退给民众吗? 我不希望你通过我的项目拿到的这100 万去错了地方!


   信:2.按照“双百计划”规定,5年内免租金的创业场所、人才房政策属于落户区提供的“双百计划”配套政策,落户区与入选的创业人才签订协议后按程序予以兑现,未签协议者无法享受,因此,不存在您所说的“上千万报销款去哪里”的问题。

   答: 2013年,本双百企业根据双百项目对接的规定,与思明区进行对接。思明区采用“公司虚拟办公地址”的欺骗方式,诱骗我们完成注册资金108万的投入,谎称“在观音山商务营运中心、莲前大厦、思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写字楼群已满”,逼迫我们与软件园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我们垫付租金,强迫我们装修约250平不符合办公条件的空间。待我们花了几十万将其装修装备成办公区及实验室后,又将我们的化学实验室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没有任何专业人员接管的情况下封了!以实现将企业赶出厦门之目的。 《关于加快建设海西人才创业港,大力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第4条明确规定,与项目方签署《扶持协议》是厦门市专项办公室,市招商中心负责协调和组织,各区和园区负责签署。你公然违背自己制定的红头文件,制造出什么“未签协议者无法享受”的事实!你“协调和组织”了吗?思明区“负责签署”了吗?是你的失职?是思明区的故意?亦或是你们的相互勾结?目的是将报销款滞留在权力寻租空间里?


   全中国都知道,海外引进项目的办公用房是政府免费提供。你能举出一例由留学人员付房租的例子吗?你到全世界宣讲,到外国报纸上广为刊登:“厦门提供办公用房,5年免费!”顺带好心告知,你有责任同时申明“未签协议者无法享受”。并解释清楚:是否签协议由地方官员决定;留学人员垫付租金后有封门,损失设备及装修款,被告上法庭,判拖欠房租,而被赶出厦门的风险!你若不将“未签协议者无法享受”的你方实际操作程序同时告知,你就违返了当地法律!是对世人的欺骗,是一种违法行为。


   美中时报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并作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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