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芳中国行贿 在美受罚1.3亿美元
一家美国公司在华向政府官员行贿,查出这一违法行为的不是正在“大刀阔斧”进行反腐的中国政府,而是美国司法部和证监会。涉案公司在美国接受巨额罚款,然而到底哪些中国官员被卷入其中呢?答案依然隐藏在迷雾重重之中。
据美国之音报道,曾一度红遍中国的美容公司雅芳(Avon)在中国涉嫌行贿的事件经过了长达六年多的调查后,于2014年12月17日得出定论。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和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裁定雅芳公司违反《反海外腐败行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 FCPA)将向雅芳收取超过1.3亿美元的罚款。
作为美容产品直销模式理念的发明者,雅芳于1990年进入中国市场。1998年,在中国政府明令禁止传销经营活动后,雅芳开始转型,将零售店铺和推销员结合在一起,获得成功。
在中国发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后,雅芳于2006年成为第一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公司,在中国市场所向披靡,创造很好业绩。
2008年10月,雅芳披露总部已对涉嫌不当支付展开内部调查。2012年2月,美国司法部就雅芳违反美国《反海外贿赂行为法》展开调查。当年在中国红极一时的直销巨头雅芳,因为卷入贿赂门,在下坡路上一去不复返。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告,2004年至2008年间,雅芳中国子公司(Avon Products (China) Co. Ltd.)曾为中国官员支付现金、礼物、旅行娱乐项目的费用,总额高达800万美元。
这其中包括了奢侈品牌LV、Gucci、Tiffany等产品以及中国网球公开赛门票等。除此之外,为了在中国获得直销经营许可、逃避罚款、压制媒体负面报道等,雅芳中国还向官员行贿,共计9600笔。
1977年,美国通过《反海外腐败行为法》联邦法律,用以要求账目透明以及规范海外投资行为,禁止向外国官员行贿。该法案适用范围很广,不仅适用于美国公司,同时也涵盖了任何在美国进行证券交易的外国公司。
新兴市场策略公司(Emerging Market Strategies)的总裁威廉·甘布尔(William Gamble)对美国之音记者说,中国是一个以“关系”为基础的市场。如果要和中国做生意,跨国公司没有选择,必须“入乡随俗”,建立关系。
他认为这对于美国司法部和证监会这两大执行《反海外腐败法》的部门来说,是有利可图的。这些部门追踪这一桩桩跨国公司行贿案件,收取巨额罚款。
但是甘布尔认为,这对于在发展中国家经营生意的跨国公司来说,就是两难境地。
《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披露了一封雅芳高管之间的电子邮件:“大多数时候我们是在泥地里作战,如果手弄脏了不是我们的错。”
近年来,包括阿尔卡特-朗讯(Alcatel-Lucent)、辉瑞制药(Pfizer)等知名跨国公司在华行贿丑闻在内,最主要的调查和惩处者,刑事方面是美国司法部,民事方面是美国证监会。而案件发生地中国,这些钱到底进了哪些官员的钱包?到底谁在利用职权与跨国公司进行不正当交易?
雅芳在2006年成为中国第一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公司,比行业另一巨头安利(Amway)早了九个月。当时外界就不禁猜疑,雅芳是以什么手段如此迅速获批执照。而中国商务部负责建立直销体系的原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邓湛已经在2008年被捕,他当时并不是因为雅芳事件,而是被卷入“郭京毅涉嫌受贿案”。(配图原载中国乡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