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6年25起双反调查被裁违规

 

尽管上诉机构未能完成美关税法修订案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是否相符的法律分析,中方认为追溯性适用明显与美国在世贸组织下的义务不符。中方敦促美方撤销在关税法修订案通过之前对中国产品实施的所有反补贴措施。

日内瓦时间7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上诉机构报告。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确认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本案涉案产品年出口金额逾72亿美元,涉及中方重大贸易利益,中方敦促美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尽快改正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确保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姚坚表示,美国2012年3月13日通过关税法修订案,追溯授权美调查机构自2006年11月20日起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中方认为这种追溯适用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的透明度和正当程序原则。

2012年9月,中国就美关税法修订案中违反世贸规则的做法,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

2012年12月,世贸组织专家组成立。

2014年3月,世贸组织专家组裁决,美25起“双反”措施违反世贸规则,但认为美关税法修订案未违反世贸规则。

2014年4月8日和17日,中美双方分别就专家组裁决提出上诉。

7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上诉机构报告。  

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认定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关税法修订案的适用存在错误。但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美关税法修订案是否符合世贸规则的分析。

姚坚指出,尽管上诉机构未能完成美关税法修订案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是否相符的法律分析,中方认为追溯性适用明显与美国在世贸组织下的义务不符。中方敦促美方撤销在关税法修订案通过之前对中国产品实施的所有反补贴措施。

据《京华时报》报道,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未就本案最核心的问题作出结论,但规则决定了此案不可能“发回重审”。

对于是否会再就美国关税法修订案提起新一轮上诉,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表示,我国一贯认为,美国国会2012年通过关税法修订案,授权美国商务部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反补贴措施,并追溯适用于自2006年起发起的调查,是违反世贸规则的。中方将在认真研判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报告并跟踪美国内反应的基础上再决定下一步措施。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中国是否需要再就美关税法修订案提起诉讼、打破平衡点,需要乐观而审慎地综合评估和考量。

“这次胜诉练戏国的一大启示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解决中美贸易纠纷。”陈卫东说,美国经常采取超出传统的贸易救济方式,也经常针对中国所谓的“体制性错误”提起诉讼。单纯通过交涉磋商,很难改变美国的不合理做法。

杨国华介绍,近年来戏国越来越主动地运用世贸规则应对涉华贸易纠纷。“正在进行的4项诉美双反措施案件,就是打‘组合拳’,从不同角度挑战美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本案是继中国诉美‘双反’措施案后,利用法律武器挑战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又一次重大胜利,具有重要影响。”中国商务部表示,“中方敦促美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尽快改正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错误做法,确保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商务部和专家都认为,此案对后续涉华世贸争端解决案件影响重大。

在本案中,中方提出两项法律主张,一是美国25起双反措施违反世贸规则,二是美国关税法修订案违反世贸规则。

第一诉点,中方大获全胜。长期研究世贸组织法的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胡建国评估,依据这一裁决,美国需改正双重救济的错误,对涉案中国企业降低双反税率。

针对第二诉点,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但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美关税法修订案是否符合世贸规则的分析。

“相当于终审推翻了一审的法律解释和结论,但遗憾的是,终审没有对美关税法修订案到底是否违规完成分析并作出认定。”陈卫东认为,这是世贸组织在中美双方利益之间做出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