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一审获刑20年】上午,二中院对铁道部窝案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一审宣判。对丁书苗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两千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5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两千万元(梅双) 简历: 1955年 丁书苗生于山西沁水县古堆村,家境贫寒,早年丧母。 上世纪七十年代 她投机倒把,去各家收鸡蛋,到县城卖。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 到“煤都”晋城开了一家饸饹馆。结识运煤车司机,丁书苗买车运煤。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 丁书苗找晋城官员帮忙,开始用火车运煤,并投资车皮。 上世纪九十年代 与郑州铁路局官员建立关系,贩卖“车皮计划”。后因投资自备车亏损。 2003年 丁书苗到北京,注册成立公司,年经销电煤400万吨。 2006年 成立博宥公司,经介绍结识铁道部官员,丁书苗中标高铁项目,公司资产猛增。 2008年4月 丁书苗开办高级会所,邀请布莱尔等多国政要,担任咨询理事。 2010年5月 福布斯中国慈善榜,丁书苗以9000万元捐款名列第六,成为扶贫名人。 2011年1月 因卷入刘志军案,丁书苗接受调查。 2012年1月 其省政协委员资格被撤销。 2014年12月16日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两千万元。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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