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驻华官员称"安全审查"非对美投资障碍


2013年12月08日 05:22    来源:国际在线

美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公使威廉·蔡瑞德 摄影:李丰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参赞陈林 摄影:付承堃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黎萌、付承堃):在12月8日于北京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论坛上,围绕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这个话题,出席论坛的中美官员在发言中出现了针锋相对的情况。美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公使威廉·蔡瑞德在发言中称,虽然许多中国企业都担心,在美投资会因为“国家安全”问题受到美国政府的限制,但实际上,美国政府的相关审查对海外投资来说并不是障碍。对此,中国商务部官员反驳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程序复杂,制约因素多,风险与困难大于其他国家,与蔡瑞德公使所言有较大出入。

  美驻华商务公使:99%的海外并购都得到批准

  蔡瑞德在发言中说,“我知道许多中国公司都担心,在美投资会因为国家安全问题受到美国政府的限制。”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外国投资,包括中国投资,都不涉及国家安全问题,不会被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而且,在大多数被这个委员会审查的国外投资中,绝大多数实际上是无条件被批准的。

  蔡瑞德指出,从2009年到2011年这3年间,外国公司完成对美国企业兼并收购3800余起,而其中只有22起涉及到项目需要修改,被暂缓批准。也就是说,在此期间,99%以上的并购案都得到了批准。可以说,CFIUS的审查过程,对赴美国的外国投资来说并不是障碍。

  他还进一步说,CFIUS只关注真正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投资项目,而不会涉及经济、政治或其他国家政策问题的投资项目。比如说,它不会对绿地投资或者单纯的少数股东被动投资进行审查。

  中国官员:与美官员所言有“较大出入”

  紧随着蔡瑞德发言的陈林参赞指出,由于中外所处立场不同,对海外并购的看法也不一致。中国海外并购面临程序复杂,制约因素多,风险与困难大于其他国家,与此前蔡瑞德公使所言有较大出入。

  他指出,出于国家战略考量,中国海外并购经常遭遇诸如安全审查、反垄断调查等阻碍,一些企业因此被迫放弃收购。还有一些企业在成功并购后,又面临业务整合的难度。另外,由于价值观不同,中国企业在海外易与当地发生利益冲突,常受到当地民众与政府的质疑,由此造成审批程序繁冗。

  陈林在发言中也分析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他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存在融资、保险支撑不足,相关服务欠缺,中介机构发展薄弱等一系列问题。此外,海外人才培训、劳务合作协议、境外风险防控体系、突发事件处理规定、敏感地区安全形势检测等方面也亟待加强。

  陈林还建言说,为提高海外并购成功率,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企业一定要树立和坚持互利共盈的原则,在海外守法合规经营,尊重当地宗教和风俗习惯,注重环境资源保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CFIUS成中国对美投资的障碍

  设立于1988年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简称“CFIUS”),是美国管理外国投资的专管部门,初衷是为了保障美国国家安全。该委员会的职能是监督与评估外国投资并购美国企业,视其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程度,授权进行相关调查,并视情上报总统就阻止外资并购做出最后决定。

  迄今,中国企业在美的并购,已多次因为受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而未能成功,成了一些中国企业绕不过去的坎。比如,2010年,包括华为、鞍钢、曹妃甸投资等一批中国企业赴美并购屡屡遇挫,受阻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国家安全审查。2012年,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行政命令,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收购美国风电项目,禁止其在美建风力发电厂。

  2012年7月,时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在“中美企业投资与合作论坛”期间发表演讲说,CFIUS应提高对中方企业审查的透明度,目前中国普遍对CFIUS的审查程序感觉不透明、标准不清晰,随意性很大,通常采取个案审查的方式,对投资者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比较性,大大增加了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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