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硫醚存在倾销


2020年10月16日 03:37    来源:侨报网

       北京时间10月16日上午,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图为中国商务部发布的公告。(图片来源:中国商务部官网)


       中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存在倾销,中国聚苯硫醚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0年10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23.3%-220.9%)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119000。该税则号项下聚苯硫醚以外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据中新社报道,今年5月30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国商务部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中国国内聚苯硫醚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及支持申请企业聚苯硫醚的合计产量在2018年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同时申请书包含的内容和证据符合相关规定,故决定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中国商务部称,本案调查期限通常为一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年半。调查期间,利害关系方如果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聚苯硫醚是分子链中带有苯硫基(分子式为C6H4S)的高性能热塑性树脂及其组合物,无论是否经过改性及或是否混合、添加玻璃纤维、矿粉等填充物和助剂,具有耐高温、耐腐蚀、耐辐射、阻燃、电绝缘等优良性能。


       聚苯硫醚可用于纤维纺丝、制膜、涂料、注塑、挤塑、合金等,产品广泛应用在纺织、汽车、电子电器、机械、石油、化工、航天航空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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