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19贸易评估报告(中国部分)


2019年04月18日 10:04    来源:美中时报    翻译:熊辉


       2018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为4192亿美元,比2017年增长11.6%(436亿美元)。美国对华出口额为120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7.4%(96亿美元)。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货物为5395亿美元,同比增长6.7%。 2018年,中国是美国第三大商品出口市场。


       2017年,美国对中国的服务出口估计为576亿美元(最新数据),美国进口额为174亿美元。 2016年,大多数美国子公司在中国的服务销售额为551亿美元(最新数据),而大多数中资公司在美国的服务销售额为83亿美元。


       2017年,中国(股票)的美国外国直接投资(FDI)为1076亿美元(最新数据),比2016年增长10.6%。美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主要来自制造业,批发贸易和金融/保险业。




       关键贸易障碍


       美国继续积极参与以提高美国企业,工人,农民,牧场主,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与中国的贸易和经济联系中获得的利益。目前,中国在几个具体领域的贸易政策和做法引起了美国和美国利益相关者的特别关注。 以下概述了每个领域的关键问题。 有关这些问题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2019年2月4日发布的USOR向国会提交的关于中国WTO合规情况的报告,调查中国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方面的行为,政策和实践的调查结果,2018年3月22日颁布的“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及2018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中国与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相关的行为,政策和实践的最新情况”。


工业政策


       概观


       中国在2018年继续推行各种广泛的产业政策,旨在限制进口商品,外国制造商和外国服务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同时为中国工业提供大量政府指导,资源和监管支持。这些不断发展的政策的受益者不仅是国有企业,还有其他试图提升经济价值链的中国公司。


       关税


       根据世贸组织的数据,2017年中国最惠国(MFN)的关税税率平均为9.8%(最新数据)。农产品最惠国待遇率平均为15.6%,非农产品最惠国适用率平均为8.8%。 中国已将其100%的关税税目限制在WTO,其对WTO的最高关税税率为某些农产品的65%。


       2018年4月,中国对从美国进口的一系列农业,钢铁和铝产品征收15%至25%的关税,以抵制总统根据经修正的1962年扩张法案第232条以调整美国进口钢铁和铝制品的决定。如下所述,总统的决定是基于一种决心,即美国进口钢铁和铝制品的数量和情况- 包括严重产能过剩的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中国生产过剩 - 可能会损害美国的国家安全。美国继续敦促中国解决这些行业产能过剩危机的根本原因,而不是进行旨在惩罚美国农民,工人和公司的无理报复。面对这种报复,美国将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护美国的利益。在这方面,2018年7月,美国在WTO中针对中国的报复性关税启动了针对中国的争端解决程序。


       2018年,在美国根据301条款采取行动后,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报复性关税。具体而言,2018年7月和8月,中国分别对340亿美元和160亿美元的美国进口征收25%的关税,并于2018年9月对美国600亿美元的美国进口征收5%至10%关税。


       另外,在2018年,中国宣布了一系列最惠国关税削减措施。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数据,这些措施使中国的平均关税率从2018年底的9.8%降至7.8%。


       中国还对进口商品征收10%或16%的增值税(VATs)。 但是,为了支持国内产业和政策,增值税可能会被出口退税。


       技术转让


       2017年初,尽管中国一再采取高层双边承诺,取消或不再采取有问题的政策和做法,但美国对技术转让的长期和严重关切仍未得到解决。与此同时,新的担忧继续出现。2017年8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根据经修订的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开展调查,重点关注中国政府有关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的政策和做法。具体而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其启动通知中确定了四类中国政府报告的行为,这些行为将成为其调查的主题,包括但不限于:1)使用各种工具来要求或迫使美国公司转让技术和知识产权给中国公司;2)剥夺美国公司在向中国公司许可知识产权方面设定市场条款的能力; 3)通过指导或不公平地促进中国公司收购美国公司和资产以获取尖端技术和知识产权来干预市场; 4)进行或支持侵入美国商业计算机网络或以网络盗窃为商业利益。2018年3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报告,发现调查中涉及的四类行为,政策和做法不合理或具有歧视性,并且负担和/或限制美国商业。 2018年11月,USTR发布了一份最新报告,发现中国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改变其有问题的政策和做法。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调查,美国对价值2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征收额外关税。


       中国制造2025年工业计划


       2015年5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这是一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牵头的10年计划,目标是10个战略先进制造业,包括先进的信息技术,自动化机床和机器人,航空和航天设备,海事工程设备和高科技船舶,先进的轨道交通设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NEV),电力设备,农业机械,新材料,生物技术(包括生物制药)和先进的医疗器械产品。虽然表面上只是为了通过更先进和更灵活的制造技术来提高工业生产率,但中国制造2025象征着中国不断发展和日益复杂的“自主创新”方法,这在许多支持和相关的工业计划中都很明显。他们共同的,压倒一切的目标是通过任何可能的方式用中国技术,产品和服务在中国市场取代外国技术,产品和服务,以使中国公司能够主导国际市场。


       2025年制造中国寻求通过十多年的多步骤过程,在10个目标战略部门中建立中国公司,牺牲和损害外国产业及其技术。“中国制造2025”的最初目标是通过各种方式确保中国公司开发,提取或获取自己的技术,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以及自己的品牌。 “中国制造2025”的下一个目标是将国内技术,产品和服务替换为中国市场上的国外技术,产品和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最终目标是在10个目标战略领域占据更大的全球市场份额。


       中国政府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目标而使用的许多政策工具引起了严重关切。这些工具在很大程度上是前所未有的,包括广泛的国家干预和支持,旨在通过限制,利用,歧视或以其他方式为外国企业及其技术,产品和服务创造劣势来促进中国工业的发展。 实际上,正如过去的经验所表明的那样,即使是面向中立的措施也可以用于国内企业,特别是在中央以下的政府层面。


       中国制造2025也不同于其他WTO成员所追求的行业支持,其雄心壮志,或许更重要的是,政府为实现其产业政策目标而投资的资源规模。事实上,根据一些估计,中国政府通过“中国制造2025”工业计划和相关工业计划,为中国制造2025行业提供超过5000亿美元的财政支持。 即使中国未能完全实现“中国制造2025”所规定的产业政策目标,它仍有可能制造或加剧市场扭曲,并在许多目标行业造成严重的产能过剩,并对美国造成长期损害。因为中国支持的公司以牺牲在这些领域经营的美国公司为代价来增加市场份额。


       USTR的301条款调查及由此产生的关税和其他行动旨在解决中国的强制技术转让制度。该制度是中国打算实现2025年制造中国目标的手段之一。


       自主创新


       旨在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仍然是中国工业化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2010年以来,通过与中国的密集,高层次的双边接触,美国试图解决这些政策,这些政策在中国拥有或开发知识产权时提供各种偏好,广泛涉及中国经济部门,特别是政府采购。


       例如,在2012年5月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会议上,中国承诺将其他国家拥有或开发的知识产权与其本土一视同仁。美国还利用2012年美中商贸联合委员会(JCCT)程序,敦促中国修改或取消似乎与此承诺不一致的具体措施。 在整个2013年和2014年,美国和中国加强了讨论。在2014年12月的JCCT会议上,中国澄清并强调,它将把在其他国家拥有或开发的知识产权视为与国内拥有或开发的知识产权相同。 然而,这些承诺再次没有实现。中国继续奉行各种政策,要求或支持中国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发展。


       美国在政府采购方面获得了中国的一系列类似承诺,中国同意将中国各级政府的自主创新政策与政府采购偏好脱钩,包括通过颁布国务院的措施,强制要求省级和地方政府在2011年12月之前消除了任何剩余的联系。然而,许多年后,这一承诺尚未实现。在2016年11月的JCCT会议上,针对美国对继续发布大量不一致措施的担忧,中国宣布其国务院已发布文件,要求所有机构和所有次中央政府“进一步清理与土着有关的相关措施”提供政府采购优惠的创新政策。“尽管有这些承诺,中国自主创新政策的基本原则仍未改变。


       投资限制


       中国寻求通过限制性投资制度来保护许多国内产业,这对主要服务部门,农业,采掘业和某些制造业部门的外国投资者产生了不利影响。中国目前投资体制的许多方面持续引起外国投资者的极大关注,包括缺乏实质性的自由化,通过持续应用外国股权上限和合资企业要求,对于广泛的投资维持逐案的行政审批制度,新型并过于广泛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进化趋势及潜力,以及中国网络安全法和相关实施措施所带来的日益不利的影响,包括限制跨境数据流和强加数据本地化要求的措施。


       此外,外国企业报告称,中国政府官员可能会出台投资审批,其要求外国企业的转让技术须在中国进行研究发展,以满足出口商本地内容要求或做出有价值的特定商品特许经营。美国一再向中国表示对有关其限制性投资制度的担忧。 迄今为止,这种持续的双边接触并未导致中国投资限制的显著放松,也未能遏制中国政府官员采取的临时行动。 特朗普总统于2017年11月访问北京后不久,中国确实宣布将放宽对银行服务,人寿保险服务,证券和资产管理服务的外国投资的限制,在2018年中国在这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尽管这些部门仍存在许多重大障碍。


       鉴于中国的投资限制对美国公司向中国公司转让技术施加压力,它们一直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301条款调查的焦点。美国采取的应对措施部分旨在解决这一问题。


       安全可控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政策


       2018年,中国继续发布旨在实施2016年11月通过的网络安全法的措施,全球对中国援引国家安全作为这些措施基础的担忧有所增加。正如实施措施所示,中国的做法是对广泛的美国和其他外国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品和服务实施严格限制,其目的明显是通过鼓励更换国外ICT来支持中国的技术本地化政策。世界各地的利益相关者和政府对关键部门的ICT设备和其他ICT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的要求表示严重关切,因为这些要求被中国政府用于以多种方式使非中国企业处于劣势。


       与“网络安全法”不同,中国在2013年之前的各种措施中都提到了“安全和可控”的要求。通过这些措施,中国要求中国的信息技术用户购买中国产品,并且青睐中国的服务供应商。内容要求,已经强制要求国内研发(R&D)要求,已将研发的位置视为网络安全风险因素,并要求转让或披露源代码或其他知识产权。


       此外,2015年,中国颁布了“国家安全法”和“反恐法”,其中不仅包括国家安全和反恐目标,还包括经济和产业政策。国务院还于2015年发布了一项计划,确定了到2020年在关键政府部门采用“安全可控”产品和服务的时间表。


       与此同时,在这一广泛框架下的具体部门政策继续在中国经济中提出和部署。2014年12月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起草的一项措施,该措施要求到2019年银行系统中使用的75%的ICT产品“安全可控”,并且会强加一系列将中国银行业的外国ICT供应商排除在外的标准。 不久之后,保险业也提出了类似的措施。


       2015年,美国与世界各地的其他政府和利益相关者一道,对中国在中国政府最高层的“安全可控”制度表示严重关切。在习主席于2015年9月进行国事访问期间,美国和中国总统承诺制定一套信息技术贸易原则。该问题还与2015年6月的S&ED会议和2015年11月的JCCT会议有关,中国在技术政策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其他重要承诺。中国在2016年11月的JCCT会议上重申了其中许多承诺,并确认其“安全可控”的政策不会不必要地限制或阻止外国ICT供应商的商业销售机会或不必要地强加基于国籍的商业ICT条件和限制购买,销售或使用。中国还同意将相关技术法规通知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TBT委员会)。


       然而,中国似乎打算采取违背其承诺的方式行事。中国在2017年和2018年发布的众多草案和最终网络安全实施措施引发了对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方式的严重质疑。中国的措施与中国承诺的非歧视性,非贸易限制性方法不一致,全球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关注中国ICT安全措施对采用数字技术的许多经济部门的影响。因此,在过去一年中,美国通过对WTO委员会和理事会会议的措施草案,双边接触和多边参与的书面评论,表达了对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方式的严重关切,以说服中国修改其这一领域政策以确保它们符合其WTO义务和双边承诺。这些努力正在进行中。


       加密


       ICT产品和服务的使用越来越依赖于强大的加密,这是保护隐私和保护敏感商业信息的基本功能。此类功能在中国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此市场中网络盗窃的高发率。关于使用加密的苛刻要求,包括侵入式审批流程,以及在许多情况下强制使用本地加密算法(例如,用于WiFi和4G蜂窝产品),利益相关者继续将其视为重要的贸易壁垒。 在一些世贸组织委员会会议上,美国与其他贸易伙伴一起提出了对此问题的关切。美国将继续监测现有规则的实施情况,并将继续保持警惕,采用阻碍技术中立使用强大的国际标准化加密的任何新要求。


       补贴


       中国持续为其国内产业提供大量补贴,这对美国工业造成了伤害。根据WTO规则,其中一些补贴似乎也被禁止。迄今为止,美国已经能够通过商务部的反补贴程序和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案件来解决其中一些补贴问题。美国和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也继续敦促中国根据其世贸组织的义务通知其对世贸组织的所有补贴,同时还提交反对中国未通知的数百个补贴计划的反通知。自17年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尚未向世贸组织提交中央政府维持的补贴的完整通知,并且直到2016年7月它才提供单一的中央政府补贴,当时它主要仅提供信息。美国在WTO案件中作为禁止补贴挑战的次中央政府补贴。


       美国与欧盟(EU)正在一道捍卫将非市场经济方法应用于中国的能力,以抵消中国贸易扭曲政策和做法的影响。美国还与欧盟和日本合作,确定可以解决现有义务目前尚未涵盖的有问题的补贴做法的进一步有效行动和潜在规则。


       产能过剩


       由于其以国家为主导的经济方式,中国是创造非经济能力的世界主要领头者,正如几个行业严重持续的过剩能力情况所证明的那样。通过实施中国制造2025等工业计划,中国也正在努力创造其他行业的严重过剩产能,据此,中国政府正在拨出数千亿美元来支持中国公司并要求他们实现国内市场份额的预设目标- 以进口为代价 - 以及10个先进制造业的全球市场份额。


       特别是在钢铁和铝业等制造业中,中国的经济规划者及其政府行为和财政支持导致中国产能过剩,导致过度生产扭曲了全球市场,并损害了美国的生产者,同时还有第三国市场,以及与中国出口竞争的美国出口。虽然中国公开承认这些行业的产能过剩,但尚未采取有意义的措施以可持续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从2000年到2016年,中国占全球炼钢产能增长的75%,远远超过同期全球和中国需求的增长。目前,中国的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一半,是欧盟,日本,美国和俄罗斯联合炼钢产能的两倍。 与此同时,尽管国外钢铁需求疲软,但中国的钢铁出口量增长至全球最大,2014年为9100万吨(MT),比2013年增长50%。2015年,中国出口达到1.1亿吨的历史最高水平,引起人们对这些出口对已经饱和的钢铁世界市场的不利影响的担忧。 中国的钢铁出口在2016年上半年继续增长,然后在下半年开始下降,这种趋势持续到2017年和2018年。然而,中国在2018年生产的钢材比去年任何一年都多。


       同样,尽管全球铝价在此期间出现严重下滑,但2011年至2015年间中国的原铝产能增长了50%以上。随后几年中国的产能继续增长。在政府支持下建设了大型新设施,中国的原铝产能目前占全球产能的一半以上。因此,中国的产能和产量导致了全球市场的不平衡和价格扭曲,损害了美国的工厂和工人。


       中国的产能过剩 - 无论是钢铁行业还是铝等其他行业 - 不仅因为中国对美国的直接出口而伤害美国的工业和工人,也因为它对全球价格和供应的影响使得它甚至难以实现最具竞争力的生产者保持活力。中国许多贸易伙伴的国内产业继续向政府请愿,采取贸易措施应对中国产能过剩的贸易扭曲效应。此外,总统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采取行动,在发现这些产品的进口数量和情况(包括产能过剩的情况)可能损害美国国家安全。


       出口限制


       中国继续在一系列原材料投入上实施出口限制措施,包括出口配额,出口许可,最低出口价格,出口关税和其他限制,其中它拥有成为世界领先生产商的影响力。通过这些出口限制,中国似乎能够以牺牲外国下游生产商为代价,为中国广泛的下游生产商提供巨大的经济优势,同时对外国下游生产商施加压力,将其运营,技术和就业机会转移到中国。


       2013年,在美国赢得WTO争端解决案件后,中国取消了对美国钢铁,铝和化工行业主要利益的几项原材料投入的出口配额和关税。2014年,美国赢得了第二个WTO案例,重点关注中国对稀土,钨和钼的出口限制,稀土,钨和钼是许多美国制造产品的关键投入,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电池,风力涡轮机,节能照明,钢铁,先进电子,汽车,石油和化学品。中国在2015年5月取消了这些出口限制。2016年7月,美国启动了第三个WTO案件,挑战中国维持的出口限制。受到限制的出口限制包括中国对各种形式的11种原材料(包括锑,铬,钴,铜,石墨,铟,铅,氧化镁,滑石,钽和锡)维持的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这些原材料是美国重要制造业的关键投入,包括航空航天,汽车,建筑和电子行业。随着美国继续监测局势,中国似乎已经取消了受到挑战的出口限制。令人深感关切的是,美国被迫提出多起案件来处理同样明显的WTO违法行为。


       增值税退税及相关政策


       与往年一样,在2018年,中国政府试图通过提高或降低出口时可获得的增值税(VAT)退税来管理许多初级,中级和下游产品的出口。中国有时通过征收或撤销出口税来加强其目标。这些做法在一些产品的全球市场上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不确定和不公平,特别是中国是世界领先的下游产品生产商或出口商,例如钢铁,铝和纯碱工业生产的产品。这些做法以及政府过度补贴等其他政策也导致了这些行业严重产能过剩。在2014年7月的S&ED会议上,当中国致力于改善增值税退税制度,包括积极研究国际最佳实践,并致力于加深与美国在此问题上的沟通,包括其对贸易的影响时,发生了明显积极的发展。然而,再一次,这个承诺仍未实现。迄今为止,中国尚未采取任何行动来采用国际最佳做法。


       禁止再制造产品进口


       中国禁止进口再制造产品,通常将其归类为旧货。 除经济特区外,中国还保留限制措施,防止再制造过程投入(称为核心)进口到中国的关税区。这些进口禁令和限制破坏了中国许多行业的产业发展,包括采矿,农业,医疗保健,交通运输和通讯业,因为这些行业的公司无法购买在中国以外生产的高质量,低成本的再制造产品。然而,中国显然准备支付这个价格,以限制再制造商品的进口。


       禁止进口可回收材料


       在2017年和2018年,中国颁布了一些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许多废料和回收材料,如某些类型的塑料,纸张和金属。类似的限制似乎不适用于国内采购的废料和回收材料。 在一些世贸组织委员会会议上,美国与其他贸易伙伴一起提出了对此问题的关切。


       标准


       目前,中国正处于实施标准体系大规模改革的初期阶段。作为这项改革的一部分,中国正在寻求在现有的“自上而下”制度之外,在标准制定中纳入“自下而上”战略。2017年9月,中国公布了美国提交书面意见的新标准化法修订草案。该法律草案对中国技术在标准制定方面的偏好引起了严重的新关注,并未能解决美国对先前草案的书面评论中详述的其他问题。2017年9月的草案仅经过少量修订,于2017年11月成为最终草案,并于2018年1月生效。与此同时,现有的技术委员会继续制定标准,允许更多外国人参与。例如,虽然美国对中国网络安全标准的实质性关注尚未得到解决,但网络安全标准技术委员会已经开始允许外国公司参与一些标准发展和制定,少数美国和其他外国公司被允许投票并参与工作组的标准制定。但是,外国公司参与技术委员会活动的能力仍然受到限制。随着中国准备制定“标准化法”的实施条例,美国仍然非常关注中国在标准方面的政策。


       近年来,外国公司持续关注其影响国内标准制定过程的能力。 这尤其令人担忧,因为建议性,企业和关联标准的流程仍不清楚。此外,据报道,在一些案件中,中国政府官员向寻求参与标准制定过程的外国公司施压,要求以不利条件许可其技术或知识产权。 中国还在许多已经存在国际标准的高科技领域继续追求独特的国家标准。美国继续敦促中国解决这些具体问题,但迄今为止,这种双边接触取得的进展甚微。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对中国标准制度的担忧并不仅局限于美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影响。中国正在努力制定独特的国家标准,旨在为寻求在全球范围内竞争的中国公司的利益服务,因为中国政府希望利用中国大市场的力量来推动或迫使中国标准在全球市场上得以应用。


       化妆品


       中国对进口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实施歧视性测试和文件要求。其化妆品法规也不承认良好生产规范(GMP)和产品安全评估的国际标准。


       例如,进口化妆品需要在国内进行安全测试,包括对动物进行测试。一旦安全测试成功完成,外国制造商(通过中国代理商)可以向中国监管机构申请必要的许可。相比之下,自2013年12月以来,国内化妆品制造商已从简化的方法中受益,因为他们只需要让他们的产品保持自我认证良好的制造和产品安全。因此,国内制造商的上市时间更短,并且不再受到越来越反对动物试验产品的中国和国际消费者的关注。动物试验会带来品牌风险和市场准入风险,欧盟,韩国,印度和其他国家已经禁止进行动物试验。此外,中国的测试要求对于外国制造商来说可能过于昂贵,并且往往是重复的,进一步减缓了进口化妆品的市场准入。2014年,中国宣布将通过起草新的法规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CSAR),寻求使其3监管制度与GMP和产品安全评估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但是,最新通知WTOTBT委员会的草案将继续中国对进口产品的不同测试要求,包括当地和动物测试。


       2013年12月,中国提出要求进口商提交免费销售证书(CFS),确认进口产品在原产国销售。由于许多化妆品产品是针对特定目的地市场设计的,因此该CFS要求会对外国制造商开发适合中国500亿美元化妆品市场的创新产品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政府采购


       中国承诺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并向美国和其他GPA缔约方开放其庞大的政府采购市场。然而,迄今为止,美国,欧盟和其他GPA缔约方认为中国的报价范围和覆盖范围方面非常令人失望。中国于2014年12月提交了第五次修订报价。该报价在多个领域取得了进展,包括门槛,实体覆盖率和服务覆盖率。尽管如此,它远远没有达到美国的预期,并且仍然不能被美国和其他GPA缔约方所接受,因为在一些关键领域仍存在重大缺陷,包括门槛,实体覆盖,服务覆盖和排除。


       中国目前的政府采购制度受两项重要法律管辖。由财政部管理的“政府采购法”规定了中国各级政府机关和其他组织用财政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招标投标法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的管辖范围,对中国某些类别的采购项目,特别是建筑和工程项目实行统一的招标和招标程序,不考虑实施的实体类型采购。这两项法律涵盖了GPA缔约方认为有资格获得GPA承保范围的政府采购的重要采购。


       贸易救济


       在某些情况下,中国的监管机构似乎正在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且即使在没有必要的法律和事实支持的情况下征收关税- 以回击已经行使其WTO权利的贸易伙伴。 迄今为止,美国的回应是提起并起诉三起WTO争端。 世贸组织在这三项争端中作出的决定证实,中国在执行有关义务时未能遵守世贸组织的纪律。



知识产权


       概观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按照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要求,对其旨在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框架进行了广泛的修订(TRIPS协议)。目前,中国正在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尽管国务院发布或主持了各种计划和指令,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制度的不足仍然是美国出口和投资的严重障碍。因此,中国再次被列入USTR2018年特别301报告的优先观察名单。此外,在2018年1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了其2017年臭名昭著市场的非周期性审查结果,该报告确定了在全球打击盗版和假冒行为的关键挑战中体现的在线和实体市场。几个中国市场被列为臭名昭著的市场。


       商业机密


       近年来,中国在商业秘密的保护和执法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一直是美国和中国高度关注和参与的主题。为中国公司谋取利益的商业秘密盗窃案在中国境内外都有发生。在许多情况下,违法者继续经营而不受惩罚。特别令人不安的是,有报道称,与中国国家有关的演员,包括军事演员,已经渗透到美国公司的计算机系统,窃取了数TB的数据,包括公司的知识产权,以便为中国企业提供商业优势。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美国从中国获得了发布司法指导以加强其商业秘密制度的承诺。美国还承诺中国不会宽恕国家支持的商业用途商业秘密被盗用。此外,美国敦促中国对其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一些重要修订,特别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草案。美国还敦促中国采取行动,解决一系列国家支持的行为者的不足,并提高公众对商业秘密学科的认识。


       在2016年11月的JCCT会议上,中国确认将加强其商业秘密制度,并计划加强若干重要领域,包括提供证据保全令和基于市场价值的损害赔偿以及初步发布司法解释,禁令及其他事项。 此外,在2016年和2017年,中国分发了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拟议修订,以征询公众意见。 中国于2017年11月发布了最终措施,自2018年1月起生效。尽管相对于先前法律,商业秘密的保护有所改善,但最终措施反映了一些错失促进有效商业秘密保护的机会。


       此外,美国继续对中国的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的保护存有重大担忧。 因此,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广泛地代表了中国未能遵守其对更加市场化的体系的承诺的另一个领域,特别是在国家本身干预商业而不利于外国权利的情况下,持有人和赞助商或允许盗窃商业机密。


       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301条款对中国技术转让政策和做法的调查,美国正在寻求解决商业秘密领域遇到的许多问题。这项调查及其响应行动的重点是,除其他外,通过不受欢迎的合资企业和滥用行政程序强制披露商业秘密,以及国家支持,网络盗窃商业机密。


       恶意商标注册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持续注册恶意商标。 在2016年11月的JCCT会议上,中国公开指出了恶意商标可能造成的损害,并确认其正在采取进一步措施打击恶意商标申请。尽管如此,工业部门的美国公司继续面临中国申请人注册商标并“持有他们索要赎金”或寻求建立商业建筑的美国公司的全球声誉。


       制药


       几年来,美国一直在向中国提出一系列药品问题。这些问题涉及诸如过度限制的专利申请审查实践,延迟或与无关标准相关的监管批准,对不公平商业使用的弱保护以及未经授权披露监管数据等问题,以及需要有效的机制来解决专利问题及侵权纠纷。


       2017年4月,为响应美国的持续介入,中国发布了专利审查指南,要求专利审查员考虑专利审查过程中提交的补充测试数据。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国的专利审查员似乎在实施修订后的专利审查指南方面受到过度限制或不一致,导致对补充数据的拒绝和对专利的否认或现有药品专利的无效,即使对应的专利已经在其他国家授予。


       中国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还于2017年发布了几份草案通知,其中列出了一个概念框架,以防止不公平的商业用途和未经授权的披露未公开的测试或其他数据,以获得药品的上市许可。该拟议框架还力求促进权利人与仿制药生产者之间专利纠纷的有效解决。然而,在2018年,CFDA的继任机构国家药品管理局(SDA)于2018年成为国家医疗产品管理局(NMPA),颁布了药品注册法规和实施药物试验数据的措施,这将排除或限制药物的持续时间。关于临床试验和首次市场批准是否在中国发生的监管数据保护。因此,目前尚不清楚中国将如何进行以及中国是否有意遵守其在这些领域的承诺。因此,美国将继续与美国产业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审查发展情况,并努力确保对专利联系,监管数据保护和临床试验领域的预期实施措施进行适当和非歧视性的变革。


       在线侵权


       在线盗版在中国继续大规模发展,影响了广泛的行业,包括那些涉及发行合法音乐,电影,书籍和期刊,软件和视频游戏的行业。虽然增加执法活动有助于阻止某些盗版产品的在线销售流量,但需要采取更加持续的行动和关注,以便为内容创作者和权利人,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创造有意义的差异。


       美国敦促中国考虑如何创造更广泛的政策环境,以促进许可和合法内容的健康市场的增长。美国还敦促中国修改已证明适得其反的现行规则。例如,关于审查外国电视内容的规则引起了对通过在线平台许可流媒体外国电视内容的持续可行性的严重关注。这些规则正在破坏合法商业,同时无意中创造了允许盗版内容在线取代合法内容的条件。


       在2016年11月的JCCT会议上,中国承诺积极推动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立法,加强对网络侵权和假冒的监督,并与美国合作探索利用新方法提高在线执法能力。2016年12月和2017年11月,中国发布了新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以征询公众意见。美国在书面评论中强调,该法律的最终版本不应破坏现有的通知和删除制度,并应促进有效合作,以遏制在线侵权。2018年8月,中国通过了新的电子商务法,该法于2019年1月生效。这项法律为中国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为其9000亿美元的电子商务市场制定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规定。然而,最终确定后,法律引入的条款削弱了权利人在网上保护其权利的能力,并使中国电子商务平台更难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侵权商品。


       仿冒品

   

       尽管权利人报告中国政府当局的执法行动,高级官员继续表达他们坚决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承诺,但中国的假冒行为仍然普遍存在,并影响到各种各样的商品。美国特别关注的许多领域之一涉及药物治疗。尽管美国多年来一直持续参与,但中国仍需要改进对活性药物成分生产的监管,以防止其在假冒和劣质药物中的使用,以及防止制造和分发“安慰剂”物质。含有活性成分但不含有效成分。2017年10月,中国公布了“药品管理法”的有限修订草案,并表示未来对该法律其余部分的拟议修订即将出台。尽管2017年10月修订草案的许多内容似乎都是积极的,但美国仍与美国制药业保持密切联系,并将继续关注该领域的发展。


服务


       概观


       考虑到中国市场的规模,美国服务供应商在中国的前景应该是看好的。 尽管如此,美国在2017年与中国保持着0.02亿美元的服务贸易顺差(最新数据),但美国在中国服务市场的份额仍远低于美国在全球服务市场的份额。


       2018年,一系列服务部门仍面临众多挑战。与过去几年一样,中国监管机构继续采用逐案审批,歧视性监管程序,非正式禁止进入和扩张,过度繁琐的许可和运营要求,以及其他方式来挫败美国服务提供商在潜力巨大的中国市场实现其服务的努力。这些政策和做法影响到各个行业的美国服务提供商,包括银行,证券和资产管理,保险,电子支付,云计算,电信,在线视频和娱乐软件,电影制作和发行以及快递。此外,中国的网络安全法及相关的草案和最终实施措施包括购买国内信息和通信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任务,对跨境数据流的限制以及在当地存储和处理数据的要求,所有这些都会破坏美国服务提供商能够利用中国的市场准入机会的利益。中国也没有完全解决美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问题上的担忧,包括电子支付服务和戏剧电影的进口和分销。


       戏剧电影


       2012年2月,美国和中国达成了另一项决议,涉及美国赢得的世界贸易组织案件中有关输入和分发戏剧电影的某些裁决。双方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MOU),规定每年在中国进口和分销的外国电影数量将大幅增加,同时美国电影制片人将获得大量额外收入。然而,中国尚未完全履行其谅解备忘录承诺,包括关于为进口电影开放电影发行机会的关键承诺。因此,美国一直在敦促中国全面执行谅解备忘录。


       2017年,根据谅解备忘录的条款,双方开始讨论向美国提供进一步有意义的赔偿。这些讨论一直持续到2018年3月,但当中国开始进行重大政府重组,其中涉及中国电影局的重大变革时,这些讨论就暂停了。


       视听及相关服务


       中国在戏剧服务领域的限制阻碍了外国供应商的投资,中国对电视和广播相关服务的限制极大地限制了外国供应商的参与。例如,中国禁止转播外国电视频道(高端酒店除外),禁止外国投资中国电视台和频道,并对外国节目的数量施加高度限制性配额,这些节目可以在中国节目中显示 -  每天都有空中电视频道。 此外,2018年9月发布的措施草案将禁止黄金时段播放外国电视节目。中国还禁止外国公司在中国提供电影制作和发行服务。


       美国也仍然非常关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SMPRFT)和工信部于2016年2月发布的关于外国公司参与在线发布视频和娱乐软件能力的在线出版规则的影响,因为这些规则禁止外国公司在中国运营在线分销平台。最近,美国国家广播电视管理局(NRTA)发布了一项有问题的草案措施,该措施将对中国已经高度限制的无线电视,有线电视和在线视听内容平台上的外国创意内容市场施加新的限制。该措施草案要求广播机构在外国内容上的支出不超过其各类可用节目的30%,包括外国电影,电视节目,漫画,纪录片和其他外国电视节目。


       金融服务


       多年来,中国将现有中资银行的股权出售给外国投资者限制为20%,并限制所有外国投资者的总股本比例为25%,即使它名义上允许外国以外商独资银行的形式进行竞争。2018年8月,中国最终确定取消与中资银行有关的股权上限的措施,理论上来说,中国应完全打开中国的银行市场以吸引外资参与。然而,在实践中,中国一直保持限制,不允许在商业银行活动中出现明显的非中国竞争。事实上,最近获得的数据显示,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银行资产的外国份额实际上已经下降。此外,尽管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管委员会(CBIRC)在过去一年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解了一些监管限制,例如允许外国银行承销政府债券,降低非中资银行的存款门槛。除了对外国银行分行的一些限制外,中国继续保持一系列歧视性和不透明的监管和许可程序,包括限制外国银行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能力。


       2018年8月,中国宣布取消对外国投资者收购金融资产管理(不良债务)公司能力的限制。但是,外国供应商的市场准入仍然有限。 中国仅向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放许可证,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直接从中资银行获得不良债务。 目前,外国金融服务供应商甚至不允许申请此类许可。


       电子支付服务


       2018年,中国继续对包括主要的美国信用卡和借记卡处理公司在内的外国公司实施不正当限制,这些公司一直在寻求向在中国发行或接受信用卡和借记卡的银行和其他企业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在2010年发起的世界贸易组织案例中,美国认为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承诺在2006年开放该部门,WTO专家组在2012年发布的决定中与美国达成协议。中国后来同意遵守WTO专家组2013年的裁决,但中国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甚至允许外国供应商申请许可证,直到2017年6月,当时中国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PBOC)最终确定了两个阶段许可过程,供应商必须首先完成一年的前期准备工作才能申请实际许可。


       然而,到目前为止,没有外国供应商能够获得在中国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许可证,因为中国人民银行甚至在接受美国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方面行动迟缓,而且这只是许可证发放的第一步。在中国积极推迟向外国供应商开放市场的整个过程中,中国的的民族冠军企业-中国银联已经利用其独家获取中国市场的本币交易及其带来的收入来支持其建立其在国外包括在美国的电子支付服务供应的努力。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中国银联有权在美国处理本国货币交易,据报道,美国自动取款机已经达到100%的接受率,接受信用卡的美国商店中接受率为80%到90%。这段历史表明,即使面对世贸组织的不利裁决,中国仍然能够维持有利于自身公司的扭曲市场的做法,使自己的公司收益。美国贸易代表继续努力使中国加入WTO,并为在华的美国利益相关方获得市场准入。


       支持互联网的支付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0年首次针对非银行在线支付服务供应商颁布了相关规定,随后开始处理以前未受监管的行业的被许可人申请。2015年进一步加强了条例,增加了旨在提高交易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的条款。根据美国的一份行业报告,截至2014年6月发布的200多份许可证中,只有两份已经发给外国投资的供应商,而这两份是非常有限的预付卡服务。相比之下,近年来,中国支付供应商迅速扩大了在美国的业务。该报告提供了明确的证据,支持利益相关者对进入市场所面临的困难以及中国不愿许可外国公司提供广泛的互联网支付服务的担忧。201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允许本地注册成立的第三方支付供应商在中国申请与国内供应商相同的支付许可证。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美国供应商在中国收到过付款许可证。此外,与其他ICT行业一样,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本地化数据和设施,这可能会有效阻止美国供应商进入市场。美国将继续密切关注并推动美国供应商在该领域的更大市场准入。


       保险服务


       2018年6月发布的《中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人寿,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领域的外国股权上限从50%上调至51%。外国股权上限将在2021年解除。然而,目前,中国对这些行业的监管继续导致外国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壁垒,其在中国市场的份额仍然很低。例如,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合资企业的市场份额约为7%。虽然中国允许外资独资子公司进入非寿险(如财产和意外险)保险业,但外资企业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仅为2%左右。中国的政治风险保险市场仍未对外国开放。虽然中国的外国投资负面清单表明中国已开放保险经纪服务,但中国在实践中似乎仍在继续限制外国公司可以提供的保险经纪服务范围。与此同时,在中国设立的一些美国保险公司在让中国监管机构及时批准其建立新业务的要求或开设新的内部分支机构以扩大业务方面遇到困难。


       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服务


       2017年11月,中国宣布将取消证券,资产(基金)管理和期货部门的外国股权限制。在2018年4月,中国发布了一项措施,立即将这些部门的外国股权上限提高到51%,并表示中国将在三年内取消对外国投资的上限。自2018年4月起,中国已批准一家外国公司在证券领域的许可证,以建立多数外资合资企业。但是,其他问题仍然存在,包括需要加速取消外国股权上限,取消对外国公司开展广泛业务的能力的任何限制,以及结束任何其他歧视性和非透明性的许可程序。此外,中国已开始许可少数外商独资公司向高财富人士提供某些私人资金管理服务,但这些服务仅代表证券和资产管理公司通常提供的服务的一部分。此外,中国继续阻止外国参与企业年金服务,这涉及私人养老基金的管理。


       电信


       中国对基础电信服务的限制,包括新进入的非正式禁令,49%的外国股权上限,要求外国供应商只能与国有企业建立合资企业以及要求公司满足极高的资本要求,禁止供应商访问中国的基础电信服务市场。中国颁布法规,允许国内和外资供应商申请提供移动电信转售服务的许可证。但是,中国适用于外国供应商的条款和条件是不公平的,因为中国要求它们适用于基本电信服务的所有限制。因此,在实践中,外国供应商对这些许可证的兴趣不大。自中国近二十年前加入WTO以来,没有一家外国公司成功建立新的合资企业进入基础电信领域。


       中国对监管程度较低的的增值电信服务的限制也对为寻求进入该行业的外国供应商进入市场造成严重障碍。这些限制包括不透明和任意的许可程序,外国股权上限以及定期,不合理地暂停发放新许可证。 因此,只有几十家外资供应商获得了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许可证,同时有数千家获得许可的国内供应商。


       互联网监管制度


       中国的互联网监管制度是有限制性的和不透明的,影响了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广泛的商业服务活动,并受到多个机构的监督,没有明确的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在过去十年中蓬勃发展,其规模仅次于美国。中国的服务业增长与美国相似,包括零售网站,搜索引擎,在线教育,旅游,广告,视听和电脑游戏服务,电子邮件和文本,在线求职,互联网咨询,地图服务,应用程序,网络域名注册和电子交易。然而,在中国市场,中国公司占主导地位主要是由于中国政府对外国公司的限制。与此同时,外国公司在试图跨境提供这些和其他基于互联网的服务方面继续遇到重大困难。


       中国继续大量封锁合法网站,给基于网络服务和产品的供应商和用户带来了巨大的成本。根据最新数据,中国目前屏蔽了全球30大网站中的10个,美国行业研究计算出超过10,000个网站被封锁,影响了数十亿美元的业务,包括通信,网络,应用商店,新闻和其他网站。即使站点没有被永久封锁,通常任意实施阻止,以及过滤进出中国境内外所有流量,都会严重损害许多跨境服务的供应,往往使它们达到无法生存的程度。


       跨境数据传输和数据本地化


       中国监管机构为实施2017年6月生效的中国网络安全法制定的各种草案和最终措施,以及自2015年起生效的中国国家安全法将禁止或严格限制跨境转移信息。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是常规的,是任何商业活动的基础。这些措施还将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部门”的公司施加本地数据存储和处理要求,“网络安全法”这一术语以广义和模糊的术语定义。鉴于依赖于跨境信息传输和灵活接入全球计算设施的广泛业务活动,这些发展引起了各国政府以及美国和其他国家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严重关切,特别是服务提供商。


       云计算服务


       特别令人不安的是中国对待那些寻求通过互联网提供云计算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存储服务以及软件应用服务)的外国公司的待遇。中国禁止外国公司直接提供这些服务。鉴于难以跨境提供这些服务(主要是由于中国政策的限制),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中国市场的唯一选择是与中国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将其宝贵的技术、知识产权、专门知识和品牌作为这一安排的一部分。基于这种模式,外国供应商与中国客户没有直接关系,也没有能力独立发展业务,并且基本上将业务交给了一家可能成为全球竞争对手的中国公司。这种待遇引起了美国和其他WTO成员的严重关切。


       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市场中,云计算服务通常通过通过商业存在两种方式提供。他们提供的是一种综合服务,其中电信网络的所有者和运营商还通过该网络提供计算服务,包括数据存储和处理功能,通过该网络提供杜力的计算机服务,计算服务站点分别提供电信服务提供商。虽然中国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承诺包括与这两种方法相关的服务,但目前对外资公司都不开放。


       中国还建议严格限制外国企业跨境提供云计算服务的能力。 2017年,中国监管机构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清理和监管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的通告,该通告禁止中国电信运营商向海外数据中心提供消费者租用线路或虚拟专用网络(VPN)连接,这可能限制关键访问机制公司用于连接外国云计算服务供应商和相关资源。


       在线视频和娱乐软件服务


       中国通过影响内容和分销平台的措施限制外国视频和娱乐软件的在线供应。在内容方面,最繁琐的限制是通过基于模糊和不透明标准的详尽内容审查要求来实现的。此外,在线视频方面,广电总局要求中国在线平台供应商将不超过收购预算的30%用于国外内容。在分销平台方面,广电总局制定了许多措施,例如视频平台都是国有或控制的要求,这些措施阻止外国供应商获得许可证。与此同时,一些中国公司(包括阿里巴巴)似乎不受这些要求的限制。广电总局和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已采取行动,以防止在线视频服务的跨境供应,这可能牵涉到中国GATS有关视频分发的承诺。


       互联网协议语音服务


       虽然中国允许使用计算机到计算机的互联网语音协议(VOIP)服务,但中国监管当局限制了向基本电信服务许可人提供与公共交换电信网络(即拨打传统电话号码)相连的VOIP服务的能力。这种限制没有明显的理由,这剥夺了消费者有用的沟通选择,因此美国继续主张消除它。


       快递服务


       美国继续对中国实施2009年“邮政法”及相关法规感到关切,中国阻止外国服务提供商参与其国内快递市场的文件部分。在一揽子计划中,中国采用过于繁琐和不一致的监管方式,包括安全检查,据报道,在颁发营业许可证时,为国内服务提供者提供了更优惠的待遇。


       法律服务


       中国限制外国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类型,包括禁止外国律师事务所雇用有资格执业的律师。它还对建立新办事处造成长期拖延。


农业


       概观


       中国是2018年美国第四大农产品出口市场,美国农产品出口额超过90亿美元,低于2017年的200亿美元。尽管有这些出口,但中国仍然是美国农产品出口国难以预测的市场,主要是因为中国监管部门对法规的执行不一致以及对市场的选择性干预。中国监管机构未能定期遵循以科学为基础的国际标准和指导方针,这进一步使农业贸易变得复杂化并阻碍了农产品贸易。


       农业国内支持


       几年来,中国一直在大力增加国内补贴和农业部门的其他支持措施。中国维持直接支付计划,基本商品的最低支持价格和投入补贴。中国已根据最低购买价格和棉花目标价格计划实施了棉花储备系统。 2016年,中国建立了对淀粉和乙醇生产商的补贴,以激励购买国内玉米,导致2017年和2018年中国加工玉米产品出口量增加。


       中国于2015年5月向WTO提交了关于国内支持措施的通知,但仅提供了截至2010年的信息。2018年12月,中国通报了2011-2016年期间的国内支持措施。该通知显示,中国对大豆(2012年,2014年和2015年),棉花(2011年至2016年),玉米(2013年至2016年),油菜籽(2011年至2013年)和糖(2012年)的国内支持水平已经超过了最低限度。情况可能更糟,因为中国用来计算国内支持水平的方法导致数据被低估。该通知还确定了其棉花和玉米国内支持计划的变化。


       2016年9月,美国发起了一起WTO案,质疑中国政府对大米,小麦和玉米生产的支持超出了中国的承诺。美国积极推行这一案件,并在2019年2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小组发现,中国提供的贸易支持超过了其在世贸组织下的承诺。


       关税配额管理


       通过根据中国入世协议建立的关税配额制度(TRQ)承诺的市场准入尚未完全实现。中国的大米,小麦和玉米关税配额每年都没有填补。 2016年12月,美国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质疑中国对大米,小麦和玉米的关税配额管理,并且正在积极追查此案。 世贸组织专家组听取此案预计将在2019年中期作出裁决。


       农业生物技术许可


       等待中国监管机构批准的产品数量持续增加,导致贸易商不确定,并对贸易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美国玉米和苜蓿出口。此外,在过去三年中,中国生物技术产品审批与其他国家的产品审批之间的不同步现象越发严重。2017年5月,中国承诺审查8项待批准的生物技术产品申请。中国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NBC)于2017年5月和6月召开会议,共发布了四项产品认证。在2018年12月特朗普总统和习近平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会议之后,NBC再次会面,并于2019年1月又发布了五项产品批准。目前,在NBC审查的最终批准阶段仍有五种产品待审,其中三种产品应根据中国2017年5月的承诺进行审核。


       食品安全法


       中国正在实施其2015年食品安全法,出台了无数新法规。 这些法规,其中许多已通知WTOTBT委员会,但未通知WTO卫生和植物检疫委员会(SPS),包括出口商设施和乳制品,婴儿配方奶粉,海鲜,谷物,动物饲料,宠物食品和油籽等产品的产品注册要求。 此外,尽管面临强烈的国际反对并同意延迟两年执行,中国当局仍在考虑实施一项繁琐且不必要的措施,要求对所有食品进行官方认证,包括低风险食品出口。这些和其他新措施继续对中国机构的资源,贸易商和出口国的主管当局施加过度压力,对食品安全没有明显的额外好处,但它们为中国提供了控制食品贸易量的工具。


       家禽


       由于美国此前爆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中国是美国最后一个继续禁止进口美国家禽的主要贸易伙伴,尽管该疫情于2017年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指导方针得以解决。因此,尽管美国和中国监管机构之间进行了多次交流并反复证明美国家禽是安全的,但中国持续的进口禁令仍然是毫无根据和不科学的。 另外,美国已经寻求中国同意,它将在未来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情况下遵循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指导方针,只禁止从受该疾病影响的美国地区进口禽类,而不是像目前的那样实施全国范围的禁令。然而,迄今为止,尽管得到了OIE的认可,但中国并未表示愿意考虑这种区域化方法。


       牛肉


       2017年5月,中国承诺按照国际食品安全和动物健康标准,允许美国牛肉重新进入其市场。然而,中国在一个月后回溯并坚持认为它将保留一些与国际食品安全和动物健康标准不一致的兽药,生长促进剂和动物健康相关的条件。 例如,中国坚持在严格的兽医控制下遵守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指南,对全球养牛生产者常用的β-激动剂和合成激素采取零容忍禁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约3%的美国牛有资格进口到中国。


       猪肉


       鉴于中国肉类消费量的增长以及中国近期因非洲猪瘟导致的国内猪肉短缺,中国对美国猪肉采取的做法与国际标准不一致,限制了重要出口市场的潜力。具体而言,中国禁止使用某些兽药和生长促进剂,而不是接受食典委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中国还对检测进口猪肉中的沙门氏菌实施零容忍标准,这种标准不必要地禁止,而且通常无法实现。中国对国内猪肉不适用同样的标准。


       园艺产品


       尽管中国已经收到了充分的技术和科学数据证明市场准入的合理性,但它尚未批准对各种美国园艺产品的长期市场准入要求。受影响的产品包括土豆、油桃、蓝莓和鳄梨等。


透明度


       概观


       中国入世协议中反映的核心原则之一是透明度。 不幸的是,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与出版与贸易有关的措施


       在加入WTO协议中,中国承诺采取单一的官方出版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等措施。2006年,中国通过了由商务部(MOFCOM)管理的单一官方期刊。然而,多年后,似乎有一些但并非所有中央政府实体都在该期刊上发布与贸易有关的措施,而这些政府实体倾向于对需要在官方期刊上发表的与贸易有关的措施类型进行狭隘的观察。这些政府实体更常见(但仍然不定期)在期刊上发布与贸易有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则,但他们发布意见,通告,命令,指令和通知等其他措施的情况较少见,即使他们都是有约束力的法律措施。此外,中国很少在期刊上发布某些类型的贸易相关措施,如补贴措施,并且很少在期刊上发布次中央政府与贸易有关的措施。


       通知和评论程序


       在加入WTO协议中,中国承诺在实施新的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之前,提供一个合理的公众意见征询期。虽然在次中央政府层面没有取得进展,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在2008年制定了法律草案的通知和评论程序,此后不久,中国表示也会公布拟议的贸易- 与经济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则征求公众意见。随后,全国人大开始定期发布法律草案,征求公众意见,中国国务院经常(但不定期)公布行政法规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此外,中国许多部委在发布公共评论部门规则草案方面并不一致。在2011年5月的S&ED会议上,中国承诺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SCLAO)网站上发布一项措施,实施所有拟议的与贸易和经济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评议期不得少于30天。2012年4月,SCLAO发布了两份处理这一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2018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两项针对这一要求的高级措施,即“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部门规则制定程序条例”。尽管美国继续参与,但中国仍需要改进有关公布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则的做法,以征询公众意见。中国还需要正式化和改进对所谓“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和评论程序的使用,这些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法规或部门规则的范畴,但仍对企业和个人规定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需要使其使用正式化和改进对通知和评论程序。


       翻译


       在其入世协议中,中国承诺以一种或多种WTO语言(即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提供各级政府的所有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的翻译。在2014年之前,中国仅将贸易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翻译成英文,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措施,中国在出版这些翻译方面落后了数年。在2014年7月的S&ED会议上,中国承诺将扩大其翻译工作,不仅包括与贸易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包括与贸易有关的部门规则。随后,2015年3月,中国发布了一项措施,要求将与贸易有关的部门规则翻译成英文。该措施还规定,部门规则的翻译通常必须在实施前公布。这项措施,即使全面实施,也不足以使中国在这一领域完全遵守WTO规定,因为中国没有及时公布与贸易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翻译(即在实施之前),也不是出版由中央政府发布的与贸易有关的措施的任何译文。


法律框架


      概观


       除透明度领域外,中国法律框架的其他几个方面也会对美国工业进入或投资中国市场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主要领域包括行政许可,竞争政策,非政府组织待遇,商业纠纷解决,劳动法和土地使用法。 中国政府官员的腐败,部分是由于中国未能坚持法治,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行政许可


       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各种行政许可流程中仍然遇到严重问题,包括确保产品审批,投资审批,业务扩展审批,业务许可续订甚至日常业务活动审批的流程。尽管许可证审批要求总体上已经减少,并且重点放在许可审批流程的分散上,但美国公司报告称,这些努力迄今为止对其许可经验的影响微乎其微。


       竞争政策


       中国实施反垄断法带来了多重挑战。 一个关键问题涉及反垄断法如何适用于国有企业。虽然中国监管部门已经澄清“反垄断法”确实适用于国有企业,但到目前为止,它们主要针对省级政府级国有企业而非中央政府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此外,“反垄断法”的规定保护了被视为具有全国重要性的行业的国有企业和政府垄断企业的运营。 许多美国公司都认为,针对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选择执行“反垄断法”是一个主要问题,并强调这项法律对国有企业的执法有限。


       另一个问题涉及外国公司反垄断法调查的程序公正性。美国工业界对国家发改委调查过程中的可预测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不足表示担忧。例如,通过苛刻的罚款和其他惩罚行动的威胁,国家发改委迫使外国公司面对未指明的指控进行“合作”,并阻止或阻止外国公司为会议提供咨询。此外,美国公司继续报告中国当局有时就适当的公司行为提出“非正式”建议,强烈建议不遵守规定可能导致调查和可能面临的惩罚。


       2018年3月,作为重大政府重组的一部分,中国宣布成立国家市场监管局(SAMR),这是一个新机构,现在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业行政管理局设立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商业(SAIC)在其中一个局。如果集中反垄断执法导致政策调整以解决该领域的严重问题,那将是一个积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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