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中美经贸磋商答记者问


2019年12月26日 03:42    来源:商务部网站



       【凤凰卫视记者】:我们想请问有关中美的问题,我们关注到近期美方表态,中美将会很快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请问中方如何评论?关于签署的时间、地点等问题,双方是否已经达成一致?


       【高峰】:目前中美双方正在履行法律审核、翻译校对等必要程序,并就协议签署等后续工作密切沟通。如有进一步消息我们将及时发布。谢谢。


       【中新社记者】:12月20日,美国《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已签署成法,其中包含不少对中国企业不利的条款,请问商务部对此如何评论?


       【高峰】:我们注意到,美国《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已经签署成法,其中包含多项针对中国企业的不利条款。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中方认为,“法案”有关限制采购中国产品、加严对中国企业实施出口管制制裁的规定,是以国家行为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恶劣例证,与美方宣扬的公平、平等、自由贸易南辕北辙,破坏国际经贸秩序,危害全球产业链安全。我们敦促美方尊重市场化原则,摈弃政治偏见和零和博弈的陈旧观念,摘掉有色眼镜,停止错误做法,为两国企业开展正常的经贸合作创造良好条件。中方将密切关注“法案”实施过程中对中国企业产生的影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谢谢。


       【新华社记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印发通知,明年1月1号起将调整部分商品的关税。请问此次关税调整如何体现贸易高质量发展?对明年贸易进口有何影响?


       【高峰】:下调进口关税,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的具体举措,将有利于扩大相关高质量产品的进口。


       扩大进口是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之一。进口关税降低,将有利于形成均衡、协调、可持续的贸易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推进贸易和产业的协调发展。我们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推动国内国外市场深度融合。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记者】: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24号在成都举行,请问在这次会议上取得了哪些经贸成果?


       【高峰】:此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三国领导人就深化和扩大三国间经贸领域合作广泛、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一系列共识。


       一是三国作为东亚重要的经济体,将充分发挥产业互补性,提升相互间贸易投资合作水平,通过深化合作促进自身发展,并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为本地区乃至世界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二是三国将加快中日韩自贸区和RCEP谈判,在RCEP谈判有关领域取得高质量、具有商业意义成果的基础上,共同努力达成现代、全面、高水平、互惠互利的三边自贸协定。三是共同打造开放包容的世界经济,共同反对保护主义,努力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继续加强在APEC和G20等多边框架下的合作。四是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互联互通合作,深化地方合作,共同开展“中日韩+X”第四方市场合作,并在医疗、养老、环保、能源、电子商务等领域继续深化和拓展合作。


       我们愿同韩方、日方一道,共同落实好此次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进一步提升三国间贸易投资合作水平,深化三国各领域互利合作,为东亚地区乃至全球的繁荣与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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